科研计划项目招标流程 第1篇
(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
(3)评审程序
1)初步审查
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设备
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
(5)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6)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科研计划项目招标流程 第2篇
投标方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相关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在某些情况下,科研课题组也可以成为投标人,这可能是科研项目的不同之处。
在一般情况下,投标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人员、设备和经费;(2)招标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科研经验与业绩证明;(3)资信情况良好;(4)符合招标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规定截止的时间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加盖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技术方案及说明(含方案的先进性、创新性,技术、经济、质量指标,可行性及风险分析等);3、成果提供方式及规模;4、计划进度;5、投标报价及构成细目;6、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包括:(1)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或产品开发情况;(2)承担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的资历及业绩情况;(3)相关专业的科技队伍情况及管理水平;(4)所具备的设施、仪器情况;7、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资料;8、为完成项目所筹措的资金情况及证明;9、项目实施组织形式;10、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采用议标方式,投标方可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就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联合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方所承担的任务,相互之间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与分享等。
科研计划项目招标流程 第3篇
1.满足《_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