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汇总9篇)

时间:2025-04-29 08:02:46 作者:admin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新时期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和深入开展军事斗争准备为目标,从国防建设大局出发,坚决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确保完成好年度征兵任务。

二、征集任务

今冬我县的征集任务按全县人口基数的万分之六进行分配,各单位征集任务数在市征兵办明确后分配。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征集的主体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过程中,应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

四、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_、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_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和征集时间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征集工作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按照征兵命令和上级征兵会议精神,今冬征兵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兵准备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制定征兵工作计划,召开县乡两级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活动,抽调体检政审人员并组织培训,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初检、初审和确定上站体检对象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重点是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激发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热情;做好初检、初审工作,保证上站体检青年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阶段:新兵体检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4日)。重点是对初审初检合格的上站适龄青年,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办法组织身体检查,保证体检质量。

第四阶段:身体复查、政审、家访、定兵和新兵起运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一是做好身体复查,确保体检质量。二是加大政治审查工作力度。政审组要会同各乡镇政府、社区、公安派出所搞好县、乡、村三级联审,保证应征青年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兵役机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接兵部队人员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进行家访,认真了解情况。四是严格定兵程序。在体检、政审双合格和家访的基础上,按照集体定兵、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初定,并将初定名单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_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核实和接待工作,认真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征兵领导小组汇报,最后由县征兵领导小组会同接兵部队逐人审定。五是搞好服装发放和运输准备。起运前2天发放服装;后勤组安排和协调接送兵人员准备好食品、药品等物资;客运部门按规定要求准备好送兵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各种交接手续。六是组织新兵运送。制定周密的输送计划和安全措施,对新兵进行安全和输送常识教育,做到按时起运、输送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征兵办的安排要选择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送兵。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和上报情况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征兵工作进行总结,如实将征集情况和特点反映出来,特别是总结好征集高素质兵员做法,搞好资料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征兵工作总结报告与经验材料要在新兵起运后一周内报送县征兵办公室。

六、征兵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七、征集新兵的优待和安置

(一)农业户籍义务兵优抚。为充分调动农业户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在农业户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6000元。

(二)非农户籍义务兵优抚安置。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入伍前,要与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签订自愿自谋职业安置协议。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可享受安置费3万元;转为士官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4000元。同时,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城镇义务兵,还要与接收单位或企业签订安置接收协议,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具体监督和认定工作由县民政局和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负责。

(三)严格控制非农比例。县人武部和民政部门搞好配合,通力合作,严格控制非农户籍义务兵安置卡,对没有安置卡和接收安置协议的城镇义务兵,一律不予安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宣传部和人武部共同拟制征兵宣传提纲,指定专人负责征兵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大规模、全方位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集政策和优待规定,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做好应征青年单位、家属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国防义务,人人有责”和“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认真搞好初检、初审。县卫生局、公安局和教育局严把初检、初审和文化关,确保上站体检预征对象的数量和质量。具体做到“六个不送”:16周岁(含)以下、有慢性病和精神病史的、有犯罪前科的、参与过“”等非法组织的、有较严重的心理缺陷的及文盲青年,坚决不能送入体检站。要杜绝异地兵员应征,对异地应征入伍人员,发现一个清退一个,并追究相关承办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伪病”现象,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按黑龙江省兵役征集和处罚规定严惩。凡体检合格率低于65%的单位,要重新组织上站体检,所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格征集纪律。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廉洁征兵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纪现象。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征兵办要设立举报信箱,认真接待、处理群众举报。要开展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征兵,对体检、政审双合格的青年,初次定兵人员和审批预定的新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工作制度。各乡(镇)征兵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值班。征兵期间,征兵办公室必须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下联络的畅通。二是及时反映情况。综合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对在本级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是或隐瞒不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任务、宣传不到位、违反征兵规定等行为,按照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认真建立新兵档案。征兵开始前,县人武装部要对基层征兵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兵档案材料填写办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要严格按照_征兵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办理新兵档案材料的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搞好新兵档案材料的办理,做到填写规范、内容齐全,杜绝空表废表丢失。对需要由应征青年填写的项目,要向本人讲解清楚,防止出现差错。新兵入伍前已经建立的正式档案材料,应装入新兵档案,特别是高中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定要有学生档案和职工档案,凡档案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审批定兵。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2篇

地名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了强化地名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我县地名工作服务水平和区域发展品牌,根据《山西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全市乡镇驻地和农村地名设标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名管理的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是我县地名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坚持“政府主管,民

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部门间的地名工作职责,建立县地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城建、公安、园林、邮政、文化、教育、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地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地名信息。规划部门要贯彻地名管理“适度超前”原则,在拟定县城道路规划时,应吸收地名主管部门参加。

二、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

1、规范命名程序。地名的申报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地名的命名由民政部门负责承办。凡新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命名方案,提交县民政局审核,经公示和专家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和住宅区的命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向县地名主管部门申报,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2、严格命名原则。地名命名必须坚持系统性、层次性原则。为强化县城道路的方位识别系统,增强地名的方位感和指位性,原则上东西走向的命名为“街”,南北走向命名为“路”。住宅区及楼盘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根据楼盘的规模、建筑风格和特色及所处的地理位置,选用名副其实的名称,反对使用崇洋复古,新奇怪异的名称。

三、进一步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1、做好县城地名标志设置。今年要在原已设立街路牌标志设置的基础上补缺和增加密度,特别是对新开发的道路(神农路、东大街延长(东)段、丹朱街延长(东)段、慈林大街、精卫路等)和住宅区增设新的道路牌和小区牌。2010年完成县城巷、楼门户牌设置工作。

2、做好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今年是落实全省地名管理工作精神的重要之年,按照市政府要求,要在全县399个行政村设置村标,在14个乡镇(办事处)驻地设置街路巷牌,在部分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和推进村(全县20个)完成村标、街、巷、楼门户牌的标志设置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街、巷、楼门户牌设置任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_精神,认真落实《_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结合本地区的就业任务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要继续强化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三)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推动创业促就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和谐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

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应小企业聚集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顺利创业。2009年内,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要建成1-2个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底前其他市力争建成1-2个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四)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对就业的影响,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制订失业调控方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实行裁员报告制度,凡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减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巩固和强化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每年全省要自上而下逐级对政府完成上述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及时督促各地工作进度。要制订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六)政策扶持的对象和范围。2008年底前,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2008年底前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限未满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至期满。2009年开始,持《再就业优惠证》但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换领《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证》,凭《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七)税收扶持政策。《_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_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2009年以后的税收政策另行规定。

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八)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

(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政策。

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到2008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下发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在岗时间相应延长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

(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市要结合当地就业状况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模式。对当地没有受托担保机构的,可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市,可实行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经办银行统一贷款,由就业服务机构对贷款对象核贷、收贷、还贷的“统一担保、统贷统还、上贷下借”的贷款模式;对在一些大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岗失业人员,可采取由商场为贷款对象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对商场进行贷款额度授信的“捆绑式”贷款模式。要继续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对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支持创业人数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作为对各市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拓宽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对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对其他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证》的人员,因提高利率增加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中央和地方各承担25%)。

要积极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完善信用社区认定制度。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贷款对象,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经经办银行审查,可免除反担保手续。要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免除反担保手续。有条件的,可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的形式,互相提供担保。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一)就业服务补贴。

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持《就业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可按介绍成功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补贴可分期拨付。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由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先拨付60%补贴;其余40%按六个月内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和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向省外、境外输出劳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中介机构,给予劳务输出补贴。要根据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的成本和质量,完善就业服务补贴与促进就业效果的挂钩机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就业服务的各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省财政、省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共同制订。

(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与地方就业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就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对地方没有就业补助资金投入的,上级财政将不给予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特定就业政策需由各地逐级上报,经由省人民政府报_批准后实行。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省_门制订。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三)各地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十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建立综合场所,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建设规划。2010年底前,全省要建成不同层次、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省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1500-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街道和社区分别达到20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以上,乡(镇)机构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十五)全省要建立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登记失业人员要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对登记失业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证》,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要在证件上予以标注。《就业失业证》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统一印制。

要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强对《就业失业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2009年上半年,全省要建成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及提供就业服务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科学化管理。

(十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状况和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对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对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要比照零就业家庭的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四、加强就业援助,建立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各地要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以上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3的补贴,其他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1/3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对企业招用原属国有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个人带头创业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各地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要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九)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各地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要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帮扶至少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就业,并帮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要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控和跟踪检查,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

(二十)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地方优势资源,培育替代产业和接续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_就业促进法》和各项扶持政策

(二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就业工作的需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宣传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为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十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使法律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贯彻实施《_就业促进法》及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四)各地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建立申请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街道、社区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订工作方案,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其积极就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省民政、省财政等行政部门制订。

(二十五)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2008标准设置,绝不允许自定规格、自定材质,必须在民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在全国地名标志指定生产单位制作。

四、完成时限和检查验收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3篇

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负有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之责的妇联组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意义非凡。为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对自己工作进行了准确定位,即坚持“三服务”的原则,服务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全镇中心工作和服务新时期妇女需要。我们坚持将妇女工作始终放在全镇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发展,紧紧围绕党政所需、妇女所需和妇联所能来发挥我们妇联的职能作用。同时,为争取党委政府对我们妇联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坚持每月定期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妇女工作,反映全镇的妇女动向,努力在全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

1、引导广大妇女创新创业,积极投身经济建设。2007年至今5年以来,我镇妇联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种蔬菜种植、厨师、核桃嫁接、葡萄管理等培训共达15期,培训人数达3000多,使广大妇女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增进科技知识并掌握了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广大妇女把学到的科技知识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我镇的菜市场门口就多了一道妇女靓丽的风景线,那就是经过蔬菜培训的妇女们早早的为大家提供无公害蔬菜。

2、“贷免扶补”是妇女同胞施展才华的一个新台阶。为帮助妇女同胞创业,自2009年以来我镇妇联共发放“贷免扶补”资金45万元。帮扶9户,每户5万元,分别帮助她们办起了2个“农家乐”、4个养殖场、3个服装店。现在这些农户已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因为无需付利息就不存在任何的风险,2011年将增加指标,确定帮助11户,帮扶资金也从5万元提升为8万元。“贷免扶补”帮助她们走上了一条幸福富裕的康庄大道,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妇联组织细致入微的服务让她们感动不已,她们感叹道:“天好地好,不如党好;爹亲娘亲,不如咱的娘家“妇联”亲!”有的妇女同胞还通过讲述自己的切身感受来宣传我们的“贷免扶补”政策,成了我们名副其实的编外“宣传员”!

二、强化组织,真抓实干。

妇女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必要的人力不可少。为搞好我镇的妇女工作,我们积极向党委争取,目前我们专门的工作人员已达人。我们定期召开会议,经常碰头研究妇女工作。同时,为扭转过来各村和社区妇女主任只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而忽视自身妇女工作的实际,我们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各村和社区的妇女主任碰头会,听取和了解各村的妇女工作情况,从而强化各妇女主任的妇女工作责任意识。为使妇联工作有地位有影响,我们坚持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充分借助开展各类活动来引导妇女和凝聚妇女。具体开展的活动如下:

一是紧扣镇妇联依托县妇联及镇计生服务站每年下乡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促进我镇的文明创建。动员妇女投身到生态家园建设中去。组织妇女开展了主题为“美在农家、美在我家”绿色家园创建活动。

二是以各村开展各种节日活动为契机,向农户发放妇联的宣传册如:不让艾滋病进我家、妇女维权、预防肺结核健康你我他、卫生管理宣传资料,督促村民养成良好的自我卫生习惯,和经常清理卫生区,绿化环境等习惯。去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58册,通过系列宣传,使广大妇女了解了什么是艾滋病,怎样预防艾滋病,艾滋病对国家、社会、家庭的危害,提高了防范意识。

三是每年各村还结合自身特点,也开展了丰富的活动,如_四社在每年的年前都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洁美家园”活动。负责分片清扫公路,而且定期检查,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的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些对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了广大妇女的工作能力,丰富了广大妇女的精神世界,充分激发了广大妇女的创业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在全镇上下形成了一股争创文明和谐新家风的新风尚。在开展这些活动时,为避免厌烦情绪,我们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如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墙报宣传的方式,采取文艺节目宣传的方式,采取编排小品快板的方式,等等。

特别是在“好婆婆好媳妇”的评比活动中我们挖掘典型,激发了全镇妇女参与评比活动热情。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好的正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能够影响和带动周边一大片人群。为此在“好婆婆好媳妇”的评比活动中,我们十分注重对典型的挖掘和宣传,通过典型来带动人、鼓舞人。我们每开展一次活动,都要从中挖掘和总结出好的和感人的人物和事迹。近年来,我们先后挖掘出了、等优秀妇女代表。

三、投入真心,以情聚人。

妇联工作面对的是千家万户,且妇女儿童在一定程度上又属于弱势群体。因此,要想把妇女儿童工作搞好,必须要投入真感情,要与妇女儿童成为朋友,要关心关注他们,在他们遇到困难时,要尽能力伸出援手给他们以帮助,只有这样,工作开展才会赢得妇女们的尊重和信任。近五年来,我们妇联就先后组织开展了余次以“敬老爱幼”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全镇名孤寡老母亲进行洗衣洗被、打扫卫生,对名因病或其他原因致贫的妇女以帮助,对多名“留守儿童”进行走访和了解,建立了他们的档案信息,随时关心关注他们的成长。我们主要从健康、权益、形象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的。

1、在加强妇女卫生保健,促进妇女身心健康方面。

一是积极履行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政府责任。二是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三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四是加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育龄妇女人人享有良好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五是认真开展妇女健康和生育等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六是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婚检重要性的认识。七是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2、在强化法律宣传与援助,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将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拐卖、抢劫、_、组织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并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维护妇女对财产的使用、占用、支配及抚养子女等方面的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三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镇妇联把禁毒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之中,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县禁毒办工作安排,制定禁毒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县禁毒办及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重视对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镇形成一个“远离,关爱生命,关爱家庭”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派出所、司法、民政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村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让妇女享有平等的法律资源。五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3、在改善社会环境,树立妇女进步形象方面。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4篇

2020年上半年,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一直将低保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的原则。特别是2019年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始终做到低保程序全程透明,向群众公开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对低保申请对象坚持入户调查,细致审核,对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情况、补助标准坚持镇村两级公示;始终追求动态管理,根据农户经济情况的变化而随时调整低保名单,对困难群众符合政策的“应保尽保”,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按照民政局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修改完善健全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6月份止我镇享受农村低保XXX户XXXX人,城镇低保XX户XX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及价格补贴XXX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镇始终坚持做好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照五保供养对象政策界定,每年核定。确保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五保范围。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重复享受五保、低保待遇人员,进行调整、退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五保生活补助196万元,门诊医药救助10万元,住院护理补贴万元,丧葬费补贴2万元,XX、查湾二所敬老院运营补贴9万元。遵照”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原则,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或年老体弱情况,及时由分散供养转为集中供养,对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人员,全部送入XX厚德养护中心,2020年上半年全镇入住厚德养护中心3人,上半年入住厚德人员达17人次(其中死亡2人)。认真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五保金发放工作,确保每季度五保金准确打卡发放到位。加强全镇两所敬老院安全工作,分别与两所敬老院签订安全责任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2019年由国家投资1380万元兴建的XX镇敬老院工程,主体工程已结束,水电及外装修工作正在进行。

三、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

镇民政部门一直坚持做好受灾申报工作,认真上报灾情,及时组织人员到实地了解灾情,并积极帮助他们开展灾后自救和互救工作,使灾害降至最低,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一批次临时救助4万元,乡镇备用金救助3万元,镇、村二级救急难共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为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民政办常年与各村保持联系,发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生活补贴万元。每月与村联系核实保障情况,确保每月孤儿生活费打卡发放到位。

五、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

以建立“救急难”二级平台为主线,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救急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上半年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共发放救助资金元。

六、努力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我镇截止2020年6月份为106名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X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户中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XX万元,对XXX名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XX万元。为困难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X万元,解决了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

七、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5篇

为贯彻落实《_母婴保健法》及《_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更好地实施《**省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省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和监管体系,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妇幼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特制定我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省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妇幼卫生先进市评估标准>(试行)等2个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社妇〔20**〕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全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全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劳动的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创建内容和方法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妇幼卫生监督管理,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方法步骤

建立区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_门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培训队伍、提供服务、加强督查、总结评估等步骤,使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三、创建系统的建立

(一)成立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妇联、残联、公安分局、发改局、_、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药监分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构建创建网络。区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三)培训专业队伍。区卫生系统要充实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四)建立保障机制。区政府和各街道在保证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妇幼保健资金定额到位的前提下,将适当安排专项创建资金,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确立创建模式。本次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指标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必须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队伍健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循序渐进地开展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六)各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

宣传政府妇幼卫生工作政策方针,做好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宣传工作。

2、妇联

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配合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定期会办妇幼卫生工作。

3、残联

做好对残疾妇女儿童的扶助和康复救治工作。

4、公安分局

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配合卫生、人口与计生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

5、发改局

将妇幼卫生事业列入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

6、_

完善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平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等各项统计指标。

7、教育局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审批或复核托幼机构举办资格时应将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

8、民政局

把好婚姻登记关,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对贫困妇女儿童实行救助。

9、财政局

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保证用于18岁以上妇女及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10、人事局

按照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给予编制安排;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服务工作。

1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监督企业单位,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掌握企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12、物价局

根据地方经济状况,合理调整妇幼保健服务价格;对妇幼保健服务性收费给予扶持照顾。

13、药监分局

配合卫生、公安、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加强米非司酮等计生药品的管理。

14、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及时将掌握的孕产妇资料向_门通报;配合_门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利用政府职能和网络优势,组织妇女到_门进行妇女病普查;做好免费婚检及计划生育知识宣传;配合_门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严格控制痴呆傻人生育,最大限度减少出生婴儿缺陷率;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

15、卫生局

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考核;牵头制定加快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督查;对妇幼保健工作给予行政支持;帮助妇幼保健机构解决实际问题;将妇幼保健纳入公共卫生体系;负责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的考核验收;负责区、街道、社区妇幼卫生网络建设。

16、各街道

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保健纳入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生行为;查处非法托幼机构,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取缔;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情况,做好免费婚检、妇女病普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宣传;安排妇幼卫生专项资金。

四、评价指标

(一)用于18岁以上妇女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2元。

(二)“合格产科”评审通过率达100%。

(三)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四)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5%。

(五)两种疾病产前筛查率≥50%。

(六)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七)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

(八)爱婴医院年度复审合格率达100%。

(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十)妇女病普查普治率≥80%。

(十一)妇幼保健保偿率≥80%。

(十二)母婴保健技术执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三)孕产妇死亡率≤12/10万,其中产后出血死亡率≤10%。

(十四)婴儿死亡率≤8‰。

(十五)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8‰。

(十六)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率≥90%。

(十七)孕产妇艾滋病筛查率≥70%。

(十八)婚前医学检查率≥80%

(十九)妇幼保健人员执业医师持证率100%。

(二十)妇幼保健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二十一)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二十二)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1—3月份)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对创建标准进行分解,开展创建动员,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做好创建申报。

(二)实施阶段(4—7月份)

根据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实施中邀省检查评估专家指导。

(三)自查整改阶段(8—10月份)

根据《**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区政府成立专业组织进行2次综合检查,邀市卫生局业务处室进行预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边查边改。

(四)迎查阶段(11月份)

进行资料汇总、归档,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邀请省评估验收专家来检查验收。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6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抓手,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服务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政府于2月1日颁布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我市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于2月23日召开新闻会,并制定了全年宣传计划,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驻黄媒体、各大重点网站通过全文登载、统一消息、重点内容专题解读的方式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健身事业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指导督促各区县政府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目前,徽州区、歙县已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其他区县正在研制和下发之中。

2、积极推进各类全民健身工程。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万千百、511”两个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年度全民健身工程的申报工作。共申报建设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4个,国家级乡镇全民健身广场1个,省级乡镇全民健身广场8个,全民健身苑22个,社区俱乐部5个,晨晚练点42个。同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市级大型群众体育活动迭起。先后举办了市迎新春健身跑、“绿色•低碳先行”万名妇女自行车骑行、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推广等活动。同时,围绕做好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参赛准备,各个项目的训练、比赛蓬勃开展。二是体育协会活动丰富多彩。市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足球、棋类等体育协会纷纷开展各类活动。三是地方特色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推进。上半年,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群体活动达60余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

4、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一是高度重视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上半年,成立了市体育舞蹈协会、市钓鱼协会等,并积极做好市老年体育协会等筹建工作。二是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在与学院合作建设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同时,积极申报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并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上半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8人。各区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

5、有序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上半年,市国民监测中心正式启用,11台人体机能测试仪、超声骨密度仪、人体成分分析仪、亚健康测试仪,专业测评软件及电脑操作系统安装到位,4名精密仪器操作员培训完成,并根据《2012年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当前,监测项目收费标准已报市物价部门核定,监测工作正按计划展开。

(二)以积极备战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为契机,努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扎实推进省十三运会备战工作。省十三运会将于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按照《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积极做好省十三运会各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引进和注册工作。对符合省十三运会参赛条件的运动员进行了注册和确认注册,今年共注册运动员142人。组织参加全省运动员骨龄检测,组队参加了全省青少年田径项群赛等常规赛事。

2、不断加大体教结合工作力度。一是积极举办全市青少年乒乓球等项目比赛,选拔体育苗子。二是命名学校为“少年体校”,市体育、教育部门共同揭牌,并签订“体教结合”合作协议。三是积极做好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与教育部门共同出台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共同做好体育特长生管理。四是举办和参加各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培训国家二级门球裁判员17人,组织教练员和体育教师29人参加全省以上各类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五是认真做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的申报、管理和检查评估等工作。

3、国际国内比赛亮点频现。我市竞走运动员在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太仓站暨伦敦奥运会竞走女子20公里选拔赛中获得亚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奥运选拔办法,将进入中国女子20公里竞走的伦敦奥运会参赛大名单。这是有史以来籍选手首次入围奥运会大名单,实现了我市运动员进入奥运赛场的零突破。武术散打运动员李肖肖获得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第三名。橄榄球运动员沈蕾蕾获得2012年全国橄榄球锦标赛第三名。

(三)以精心举办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为平台,大力推进国际体育城市建设步伐

1、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山地车节。活动于4月6日-8日举行举行,由开幕式、比赛、现场活动、文化休闲等各项子活动组成。来自等43个国家和地区,77个俱乐部的1000余名山地车选手报名参加四个组别的比赛。其中外籍参赛选手146名,世界顶级选手2名。活动有三大特点:活动丰富性为历届之最,宣传营销力度为历届之最,活动高效有序为历届之最。

2、成功举办2012全国山地自行车冠军赛。赛事于4月9日-10日在举行,是山地车节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相对独立的国家级专业赛事。来自等11支代表队的71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男女越野赛和男女个人计时赛四个组别比赛项目。

3、成功举办全国皮划艇冠军赛暨皮划艇大奖赛。赛事于4月10日—12日在我市中心城区水域举行,来自全国的19支皮划艇队伍、近500名专业运动员参加。比赛设14个项目,分别为200米、500米、1000米、12000米男、女单人皮艇、划艇赛。赛事有三大特点:领导重视,全力支持;职责明确,部门联动;周密部署,保障到位。其主要成效有五个方面:一是靓丽的“母亲河”绽放异彩;二是促进了体育与旅游的有机结合;三是提升了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四是引起了上级领导对的关注;五是推动了皮划艇运动项目的开展。

4、精心筹备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赛事将于今年11月5日至11日在我市举行,各项筹备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市筹委会,分别于4月26日和6月27日召开第一、二次会议,筹委会下设8个工作处室,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及时开展队伍邀请。5月18日,筹委会综合处收到了挪威寄来的首份境外参赛报名表。三是强力推进场馆改造。目前,市体育馆前期拆除工程已经结束,改造项目招投标已完成并确定施工单位,改造施工全面展开。市全民健身馆的功能提升及运动员休息冷餐厅建设同步推进。四是加强各方对接沟通。市政府和省体育局召开两次会商会议。并共同赴国际武术联合会秘书处和中国武术协会专题对接会商。五是启动宣传招商工作。已制作建设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官方网站。新闻会相关工作正在准备。同时,初拟了会徽、吉祥物、会歌征集方案。六是确定后勤接待宾馆。选定五星级酒店——国际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华山宾馆作为国外参赛队的入住酒店。国内参赛队的入住酒店已基本选定并将签订协议。七是完善有关文稿材料。完善了《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总体方案》,《市筹委会内设机构和职责分工》和省、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等。八是起草议事管理制度。起草了筹委会联席会、专题会等议事制度,会议记录和文档收集管理等工作制度。

(四)以贯彻落实体育产业若干政策为依托,加快实现体育经济多元发展

1、市体育中心正式运营。上半年,市体育中心成立领导班子,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负责人职责分工,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招聘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并于5月14日正式运营,全面履行体育场馆管理和体育赛事组织等工作职责。目前,市体育馆、市游泳馆、市全民健身馆及所属工作人员纳入体育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体育中心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和议事决策等制度相继制定和执行,并完成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登记、社会保险办理和人事档案建立等工作。

2、体育彩票销售稳中有升。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体育彩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销售模式,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市体育彩票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市2012年度区县体育彩票工作考核办法》。大力推进体彩“三进”工作,在深化体彩进宾馆、进酒店的基础上,推进体彩进景区,4月27日,玉屏楼中国体彩销售网点正式开业。大力推进专营店、竞彩店、网点建设和即开销售。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市场管理,确保了销售安全。上半年,全市共销售体彩2900万元,其中电彩销售2029万元,即开型彩票销售871万元。

3、体育场馆功能充分发挥。市体育馆、市游泳馆和市全民健身馆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引导市民参加体育锻炼,充分发挥体育“窗口”作用,在提升形象、提高服务上有新面貌、新气象。上半年,共接纳市民4万余人次健身锻炼。市体育馆在保障开放的同时,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开展,先后参与市迎新春健身跑活动、万民妇女自行车骑行活动、儿童艺术节活动等。市游泳馆做好开放、培训等工作,继续保持与学校、金色摇篮婴幼园的合作培训关系,并积极组织部队官兵、市直相关部门职工参加培训。

4、体育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一是市体育馆作为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的主场馆,维修改造工程已全面启动。二是市游泳馆投入近50万元安装水下安全垫层并投入使用。三是市全民健身馆投入30万元开设了旱冰场项目,并将启动功能提升和运动员休息冷餐厅建设。四是江心洲体育文化公园景观提升和整体改造已进入施工阶段。五是户外运动基地项目的文体科普中心地下室已经建成,一层封顶,二层开始建设。打鼓岭、奇墅湖、宏村秀里、龙池湾露营地和12公里碧阳镇横岗村至宏村镇古溪村赛道已建成。

5、体育市场管理日趋规范。按照根据省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小长假体育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管理,规范体育项目审批和体育健身市场秩序,认真开展高危体育经营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对游泳等体育项目进行了统计和检查,确保活动安全。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全省体育统计等调查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

(五)以“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活动为载体,全力推动体育工作争先创优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市委决定今年6月至党的十召开前,在全市集中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6月13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此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制定印发了《市体育局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目前,学习教育阶段的重点工作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已作出安排部署并扎实推进。

2、全面推进党风政风效能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拟定《市体育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市体育局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教育活动。按照市委《机关作风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意见要求》和“三位一体”评议标准,切实加强效能政风行风建设。上半年,通过市民连线平台回复转办事项8项,2次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在市政风行风在线网站体育类信息14条。

3、不断加强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市体育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方案》,开展体育特有职业培训,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完善区县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和考核奖励办法,规范各项考核。同时,着力做好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做好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全市体育系统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上报、“推荐我身边的好人”投票和笫十届文明单位申报等工作。

(六)以大力彰显国际旅游城市魅力风采为目标,不断扩大体育对外影响

1、体育事业发展成果丰硕。上半年,全市体育系统改革创新求突破,克难攻坚求发展,坚定不移走特色体育之路。体育事业展现出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强劲发展态势。特别是在促进体育与旅游经济深度结合,举办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户外运动基地方面成效显著。半年来,通过举办国际国内大型赛事活动,共吸引了来自国内外的运动员、游客和客商5000余人次到我市参赛、观光和洽谈贸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半年来,在赛事活动的举办过程中,共创造了活动推广、宣传报道、旅游收入等多重经济效益约3000万元,为我市的旅游经济增添了效益,给当地企业带来了利益,丰富了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体育正抒写着“因体育勃发生机,体育使充满活力”的新篇章。

2、体育对外影响不断扩大。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各级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上半年,_、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体育报、中国旅游报、日报、卫视、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东方卫视、国际在线、人民网、新浪、搜狐等40余家主流媒体的100余名中央省级媒体记者来我市采访报道品牌赛事活动盛况和体育事业发展成果,体育对外宣传成果丰硕,影响不断扩大。同时,注重日常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上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体育局办公网、市体育局网站等信息130余条;市委政研室将体育工作纳入每月全市经济社会基本态势,并以黄办通报名义刊发;市委、市政府信息办3期《要情专报》专刊体育信息,多条信息被《每日快报》采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视报、交通旅游广播等市直媒体对我市赛事活动、工作动态及时报道。半年来,日报、晨刊共刊登各类体育报道20余篇,电视台体育栏目“运动汇”正式开播,观众反响热烈。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体育局精心指导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面践行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六为”方针,推动体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大力宣传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构建全民健身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进一步向学校、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延伸。

(二)继续实施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的各项全民健身工程。

(三)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开展好年度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加强社团组织建设,筹备成立市老年体育协会等。

(五)积极做好省十三运会备战工作,狠抓自训项目,引进优势项目,做好项目队布局和调整。

(六)积极做好市六运会筹划工作,制定下发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等,做好运动员的注册工作。

(七)举办好第5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

(八)打造好国际登山大会、龙舟邀请赛等品牌赛事活动。

(九)承办好全国游泳锦标赛、全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等单项赛事活动。

(十)发挥好市体育中心职能,加大体育场馆的管理和开放力度,加强体育场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场馆综合效益。

(十一)加大体育彩票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扩大销售规模,培育体育市场,倡导体育消费,发展体育经济。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7篇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

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09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_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8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计年度平台数据指标情况(截至2020年5月31日)

1、出生人口194人,其中:一孩75人(男45人、女30人),二多孩119人(男62人、女57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死亡人口116人;新婚56例。

2、总性别比123。其中:一孩性别150,二多孩性别比。

3、政策内二多孩孕情异常数22(孕情消失等),占期内出生比例。

4、补报往年出生比例。

5、综合节育情况。二多孩出生综合节育率100%,已婚育妇综合节育率。

(二)健康脱贫工作全面实施

一是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镇计生办、卫生院结合重大节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走访,免费发放健康宣传手册、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物品等。二是联合卫生院开展重点贫困村义诊宣教活动,义诊以送医送药为主要方式开展。

(三)全面两孩政策继续落实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全面落实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促进服务规范。三是利用报表和全员数据对几项主要指标进行月分析、月排名、月积分、月通报。

(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不断健全

截至2019年度我镇共有奖扶人员414人,扩面人员531人,特扶人员19人。2020年度我镇新增奖扶69人,退出5人;新增扩面人员132人,退出16人;新增特扶7人,退出2人。截至目前,我镇为17名节育奖对象发放资金22100元。落实城镇无工作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9人,发放资金14500元,并为14名村专干、24名特扶对象购买相应险种的保险。为了确保资金准确及时的发放到对象户手中,我镇组织专人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对象户,确保不错不漏一人,同时打卡造册完成后通过发放资金告知书、短信、微信群、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群众,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满意度。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做到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计生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开展留守儿童清理摸底调查工作,与学校、妇联、团委、卫生院等部门共同开展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健康,并精心挑选、编制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宣传品,融入到扶贫、扶助、帮扶农村家庭的活动中,共同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成才。

(六)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有声有色

镇计生协发挥会员多、联系广的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纪念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健康素养知识,增强了计生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计生协会自身发展。利用计生协会__和会员日活动契机,充分发挥了协会成员带头、宣传、服务、交流的职能作用,体现了_协会生命力在于活动,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_,把_关爱女孩_、_关注健康_,送到了百姓心中,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收到了满意的效果,为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努力树立良好工作形象

一是着力提升计划生育和健康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印制、发放、张贴印有计生政策和健康服务等内容的《公开信》、《宣传年画》和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品2万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联合镇卫生院、各村街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进行义诊活动40余场次。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密切关注各项数据指标,以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为出发点,提升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为目标,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强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二)继续抓好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政策法规为准绳,重点强化流动人口中重点对象户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宣传全面二孩政策、关爱女孩行动、健康素养知识等,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用性,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加强对村级软件的规范化管理,清理、整理各种卡册争取做到准确率100%。

市妇联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9篇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责任明确。开展三项活动以来,各单位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把三项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推进“五优”之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部门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重点企业、行政村(社区)制度,经发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一联一、一帮一”活动,半年来调研20余个街镇,108家企业,做到与基层干部面对面,与企业员工心贴心;所前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五联”工作机制,每名班子成员都有重点联系的一个村、一家企业、一名贫困学生、一名困难党员、一个农民家庭,明确每名领导干部都有牵头的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全力解决民生难题。

二、宣传教育有力,活动氛围浓厚。各单位采取多种方法和载体,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注重深化学习教育。各单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领导上课、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认真抓好学习教育。特别是区作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学习教育和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能及时对深化学习教育作出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司法局建立完善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老师授课与学习作业、座谈讨论与大会交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请进来与走出去“五结合”学习制度,积极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闻堰镇严格落实学习检查制度,做到了“三保证、一带头”,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到会率、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在三项活动学习教育过程中,南阳镇要求全体干部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忧患意识等“五种意识”,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做勤奋好学的表率、做务实创新的表率、做团结协作的表率、做勤政廉政的表率等“五个表率”。二是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环保局注重宣传身边典型事迹,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连续5年获得红旗窗口,工作人员计杏娣5年如一日的微笑服务事迹,潜移默化地感染了身边同志;闻堰镇开展了评选“十佳外来青年”活动,并在全镇开展评选群众心目中最可亲、最可爱、最可敬、最可信、最可学的十佳平民人物;河庄镇开展以“工业学向公,农业学闸北,创建学建一”为主题的“比学赶帮超”活动;供电局通过树立95598服务热线、城厢供电所和党山供电所三个典型,让其他站所找出差距,改进不足,提升服务。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劳动保障局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党课;工商分局开设“工商文化大讲堂”,局长带头主讲第一课;经发局党委书记结合实际,以《区建五优,人享五好》为主题畅谈“生活品质之区”的体会;所前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村领导到浙江省法制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参加图片展,收看《犯罪服刑人员一日生活》。三项活动开展以来,农业局先后在萧山电视台、萧山日报、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机关党建、萧山农网等媒体上发表各类信息稿件28篇,编发作风建设活动简报14期,有力地宣传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做出的成效。

三、督促检查有力,活动深入扎实。各单位按照三项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调查研究、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对各科室、各办以及下属单位开展三项活动进行督促指导。供电局先后5次组织人员对本系统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的效能和优质服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编发简报对暗访情况进行公开,还随机查阅了全区30余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情况,对查实的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的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司法局组织政工科、办公室、基层科工作人员,对全局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局二级目标考核;农业局、所前镇等单位在机关内深入开展“争创满意科室、争当满意干部”活动,认真督查执行“四条禁令”情况,并由所在单位纪委牵头,对办公电脑内的炒股、游戏软件全面清除,进一步净化了工作环境;城厢街道邀请行风督查员对本单位的各个服务窗口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同时对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以录像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将督查情况在《社区工作动态》上通报,先后对8名违纪党员进行处理,5例;南阳镇还创新实施了村情社情月报制度,要求各村、社区每月将本月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打算、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等村情社情及时上报,以便更好地掌握基层动态,今年该镇还建立社会治安工作督查机制,由镇部分班子成员、综治口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组成治安工作督查小组,对治安巡防工作进行督查。

四、效能举措有力,行风不断改进。各单位把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服务措施作为三项活动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行政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戴村镇积极倡导“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绩在一线创造、形象在一线树立、经验在一线总结”的七个“一线”工作法,在短短10天时间实现村级集体资产“一本账”管理,为全区的资产融合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区办事服务中心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事项办理,改独办为联办,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把中心的即办事项由原来的46项增加到87项,承诺件平均承诺日由8天减少到6天,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审批制改登记制,对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服务;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在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等工作繁忙的服务窗口启用叫号系统,使办事秩序更加井然。

五、查纠问题有力,边整边改及时。各单位通过发放意见征求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大会、上门座谈了解、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公布网上邮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区分轻重缓急进行整改。农业局上半年三次推行“恳谈日”,组织局内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一般干部和机关新进人员等35人次,分别就机关内部管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及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河上镇分别召开“民间倾听会”、“民情分析会”、“民事交办会”三个会议,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困难,切实加大查纠问题的力度,在活动过程中,该镇先后为各村办理事项58件;司法局针对征集到的“五个缺乏、五个不够”这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围绕发挥职能、增强功能、提升效能“三能”的总体要求,推出了六大整改举措;劳动保障局广泛征求“如何在我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的意见,吸取了基层关于“五险松绑”和“小额工伤案件认定权限下放”等建议,制定出台了5个政策性和操作性文件,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工作打开了局面;瓜沥镇针对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在团结上戒散、在学习上戒淡、在纪律上戒松、在作风上戒浮为主要内容的“四戒四强八争”整改活动,该镇还针对企业发展用地困难这一难题,一方面积极争取指标,另一方面努力盘活存量,目前已经盘活土地81亩,有较地解决了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

六、联系实际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各单位把三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上,以好的作风、新的形象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着力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上见成效。区农业局紧紧围绕优化发展都市型农业、积极提高农村生活品质这一目标,一抓生态农业建设,开展“沃土工程”和“农作物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工程”建设;二抓休闲观光农业,形成“南部生态型、中部科技型、东部北部综合型”的空间布局结构;三抓农村环境治理,重点完成省、市、区级污染治理项目66个,指导全区15个村争创三级“园林绿化村”;区经发局通过开展“项目投入年”、“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100个三级重点项目,推动千家企业技改,通过抓“十项升级”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百企名片创建工程”,提升工业经济整体水平;工商分局努力实施“助创业、促发展工程,阳光工商、法制工商工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工程,消费维权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工程,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区助力;环保局围绕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污染物减排、东片摘帽以及生态区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二是着力在进一步为民办实事上见成效。劳动保障局连续两次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四送就业直通车”活动,现场为100多名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农业局推出农技员帮助困难群众,联基地、联大户,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到农家为主要内容的“一帮二联三送”活动,43名农技员联系全区38个专业大户和生产基地,联系面积达万亩;民政局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等实事、难事和民生工程;河庄镇急百姓所急,成立全区首个镇级办事服务中心,将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民生部门”全部纳入中心统一办公,践行了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的宗旨;城厢街道积极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推出连锁运行的“爱心超市”,在原先两家的基础上,新建三家,并统一制度、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组织发动爱心行动募捐,捐款近两百万元。三是着力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见成效。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动的各项纪律和规定;戴村镇针对村级自行组织有关工程招投标工作容易出现操作不够公开、规范,缺乏监督制约,易于引起村民质疑等弊端,以镇司法所为依托,建立村级工程招投标法律服务平台,参与村级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指导、把关与监督,有效减少了该类件的发生;工商分局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体系,加大虚假广告、无照整治和维护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整治力度,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三项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单位对三项活动重视不够,认识不够一致。各单位在三项活动中,虽然开展了层层发动、多次动员,但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够端正,抱着走过场、应付的心态,被动、盲目地参与三项活动,工作缺乏主动性,影响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少数单位三项活动工作浮于表面,进展不平衡。督查中发现,有的单位把三项活动当成是一项额外的工作或以工作代替三项活动开展,工作浮于表面,敷衍了事,做表面文章。各单位之间进展不平衡,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进度不一样。三是少数单位工作力度不够大,成效不够明显。一些单位抓三项活动的力度不够大,行动迟缓,组织不够到位,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工作不够扎实,作风转变不够明显。比如: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查找问题不深入,制定措施不切实际,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际性不够强;群众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意见还有不少。四是少数单位工作创新不够,新办法新举措不够多。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宣传三项活动的经验做法不够,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办法、新举措不多。

当前,三项活动已经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三项工作活动的开展,巩固和扩大所取得的成绩,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剖析,采取有力措施,以求取得新的成效。下一步要注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注重思想统一。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紧紧抓住不放,深入学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增进感情、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继续围绕“发展、为民、廉洁、高效、节约”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搞好作风年活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区”战略目标上来,推动更好更快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