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第1篇
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各方面,推动儿童福利进一步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创新打造儿童关爱深圳样本。
(一)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制定《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研制。
(二)着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优化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关爱服务中资源链接、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三)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建设,提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升级迭代,持续优化系统服务供给功能,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优化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措施。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第2篇
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既注重物质帮扶又做好精神关爱,以科技赋能实现既精准又温情的“政策找人”服务,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临时救助急难发生地的属地责任制,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和“一事一议”程序。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认定,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照料护理机制,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探索推进将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社会救助品牌项目。
(二)强化主动发现实现精准救助。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持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拓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应用场景,助力实现各项民生公共服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加快完善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常态监测、转办推送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汇聚救助信息,形成“一户(人)救助链”。聚焦家庭支出骤增、家庭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监测以及群众反映、部门转介救助等要素,优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发现、精准定位“沉默的少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及时,退出合规”。
(三)优化完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特困、低边等救助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全城通办”,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民。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经办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和照料护理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实现“物质+服务”和“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等多维救助模式。
(四)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优化巡查救助、信息核查、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工作机制,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扎实稳妥推进接送返乡工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扩围。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第3篇
(一)加快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市生命主题文化园4个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建强做优“智慧民政”系统。加快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智慧民政”建设为抓手,紧扣“一中心、二支撑、三体系、四平台”等核心内容,加快完成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支撑组件、技术标准规范、安全设施等基础平台设施建设,推动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数据监测及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尽快上线运行。迭代升级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科技寻亲等系统,新上线儿童关爱、慈善业务等系统。
(三)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安全根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织密扎牢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民政领域平安稳定。立足民政职能,进一步做好综治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反_、反恐、禁毒等工作,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风险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四)强化民政事业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慈善、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做好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起草市民政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推进筹建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构建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全市民政行业第三批标准化试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广_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以及广东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完成《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等6个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六)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通过主题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报送等宣传形式,精心打造民政文化品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传播民政生动实践,报道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全力打造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息交流平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创新融合,通过图文、条漫、短视频等多形式传播,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打造民政宣传精品,积极探索以融媒方式开展民政宣传报道的有效路径。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第4篇
准确把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慈善精神,持续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之城。
(一)加强慈善政策法规创制。结合新修改的《慈善法》,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发展战略以及慈善事业重点领域的新趋势、新业态、新问题、新需求等,力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制机制创新、关键要素创新、多元协同合作、慈善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
(二)加快构建现代慈善服务体系。坚持慈善事业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并举,落实“四抓”举措。抓阵地,积极发展社区慈善,进一步推进全市慈善超市示范点(慈善创益空间)建设,打造社区慈善阵地。抓品牌,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健全完善“鹏城慈善项目库”,优化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充分动员慈善社会力量服务民生。抓创新,探索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等制度,稳慎积极推动慈善信托创新发展,盘活和扩大慈善资源。抓监管,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扎实推动慈善组织合规化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慈善事业支撑保障力度。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开展慈善捐赠榜编制及慈善褒扬致敬等活动,通过“中华慈善日”“深圳慈善月”等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推动将慈善文化纳入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慈善社会力量帮扶困弱群体的典型案例,讲好深圳慈善故事,积极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2024年“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联合深圳大学推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推动慈善人才的行业认定。
(四)提高“双百工程”建设水平。推进“双百工程”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双百”社工培训和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双百”社工持证率,全面提升“双百”社工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双百工程”在兜底民生服务领域的专业作用。
(五)推动福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秉持稳慎原则,坚持规章制度建设和智慧福彩建设“两手抓”、制度与科技“同发力”,持续推进“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建设。全面梳理深圳福彩行业的政策制度,在行业发展、内控管理、舆情应对等方面重点着力,加快形成体系严密、环环相扣、务实管用、防患未然、于法有据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优化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技术应用,推动“彩票业务可信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深入推进“智慧福彩”建设,将风险防控关键点纳入系统监测管控。抓实深圳福彩行业合规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福彩销售场所监督检查,加强代销者销售行为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安全运行。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第5篇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能力,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感受温暖,为公共服务增加温度。
(一)持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婚俗改革工作向前发展,打造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成效典范。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指导各区合理设置日常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高峰日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并确保现场直接办理,实现多渠道分流。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试点,为全国全面开展“跨省通办”提供经验模式。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工作。
(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指导南山、宝安、坪山、大鹏新区等区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创建。做好清明、重阳祭扫高峰期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海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管,做好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推动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解决特殊家庭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难题。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联审、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规范市、区、街道三级行政区划图编制、更新和公布流程,探索行政区划图线上统一发布方式。推动解决福田南山线、南山宝安线填海造地区域勘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相关区依法完成协商、勘界、报审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和日常委托管理,持续巩固界线勘定成果,防范化解边界管理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