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第1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市行业协会,向大会汇报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我汇报的题目是:发挥协会职能塑造行业形象,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在××保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会员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上半年,××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协会自律监管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改善保险工作环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高起点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模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保险市场秩序的基本好转,全行业对规模和效益之间的统一协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各经营公司转变了“以规模论英雄”的做法,确立了“承保有利润,发展有效益”的经营目标,经营效益有了一定的改观。我市保费收入大幅增长,元至五月份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全省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0多个百分点,各公司的效益有了较大改善。同业团结增强,市场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无序竞争行为基本克服。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半年来,根据××市保险市场的实际,我们先后与各会员公司签订了三个自律公约,四个补充自律公约,基本上覆盖了××市保险市场的各个方面。我们以自律公约为指南,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抓敢管的.精神状态,通过自律监管,为我市的保险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学场习环网境。
一是以整顿机动车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财产险市场秩序。3月初,市保险行业协会,除留一人值班外,出动7人,历时8天,分成两个现场检查组,分别对松滋、石首、监利、洪湖四县(市)计60个支公司,进行了规范市场秩序大检查,先后听取了60个支公司落实自律公约和自查情况汇报;深入60个支公司对数千份保单和台帐进行逐笔普查;走访了政府采购中心、大型客、货运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听取规范市场秩序意见;分县(市)集中反馈检查情况,进行了维护市场秩序再动员。在对县(市)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又利用3天时间,前往中心支公司对有疑问的单证进行了逐笔核实。通过检查发现了大量的违规经营行为,震摄了违规经营者,促进了××机动车辆市场的迅速明显好转。
二是以整治银邮代理业务为关键,实现银邮代理业务的综合治理。我们采取“两轮”同时趋动的方法,在外,借助××市银监分局的力量,成立了以银监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为牵头的××市银代业务监督领导小组,4次开会研究规范银代业务经营秩序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邮代理业务秩序的通知;抽调11人,组建了以银监分局牵头,市保险行业协会参加的4个现场检查小组,利用5个工作日,对城区8家银行(邮政)计20个银邮代理网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在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抱团”作用,先后5次召开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银代业务专题会议;针对建行、农行、农发行的银代业务经营策略,市行业协会及时时对应策略,并与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三个银代业务补充自律公约;市行业协会在市经融办的支持下,与相关银行、邮政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协调。通过“两轮”趋动,使我市银邮代理费支付得到规范,没有发现有违约支付代理费的行为。按今年我市银代业务20亿计算,与去年同比,今年可少支付代理费XX万元。
三是以整治市直出租车承保秩序为重点,解决了出租车承保恶性竞争的问题。我们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为标准,做了大量地宣传发动和狠抓落实的工作,先后召开了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和市运管处联席工作会议;先后两次在市交通音乐台做节目,宣传规范出租车承保的意义和做法,回答出租车车主咨询;多次前往市政府、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局汇报治理出租车承保工作情况,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两次召开产险公司负责人会议,布置“抱团”整治出租车承保秩序工作,并签订了整治出租车承保市场秩序补充公约。通过努力工作,确保了提高保费之后社会的稳定,承保产品由去年的必保产品三个,增加为四个,保费收入由去年平均每台收费3300元,提高到今年每台收费4600多元。
四是公平公正严格处理违约经营。根据群众举报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调查,从今年元月自律公约生效起,共对8家分公司(中心支公司)125张单证进行查处,扣减违约金万元,现已到帐万元。在查处违约工作中,我们较好地坚持了依法合规、多方联动、公平公正、露头就打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促进了我市保费收入的大幅增加和效益的明显改善,促进了行业团结进一步增强,使业内无序竞争、同行生嫉妒、相互指责行为基本克服。
二、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改善保险工作环境
我们把提高保险行业形象,自觉地为会员公司服务,主动地帮助会员公司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公司的利益,作为协会重要工作之一来抓,作为协会秘书处每位同志应尽的职责认真做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市保险行业的形象。我们在(××日报)上开辟专栏,宣传保险业政策法规,宣传业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抓住3·15消费日时机,会同新闻媒体评选消费者先进单位,展现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建立与各新闻媒体的友好关系,尽量加大对行业的正面宣传力度,减少负面曝光次数。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维护会员公司利益。协助各保险公司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集团招投标活动的履约把关和协调工作,确保保险市场有序竞争,让会员公司利益得到保证;主动与市民政、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联系,解决了注册年检收费偏高、税务处罚偏重、理赔诉讼对保险公司处罚偏严的问题,维护了保险行业的正当权益。
三是加大争取政府领导力度,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环境。我们积极参与政府和业务部门组织的政策论证、行业规划制订工作,为保险行业的科学发展,争取更加宽松的地方政策环境;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要求地方政策对保险行业提供税收、三农经营环境。
会展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第2篇
第二十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召开会员大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通知全体会员并告知会议议题。
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个会员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定、修改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九)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理事人数不得少于7人,但不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召集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副会长、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
(七)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的聘免;
(八)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的聘免;
(九)决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十)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十一)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个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大会确认。
监事会成员和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监事、监事长、负责人(不含聘任制的秘书长),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涉及重大事项应抄报登记管理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负责人、监事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由企业经营者担任。会长、副会长的任期四年,会长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为会长,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二)从事本行业事务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四)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五)无刑事处罚记录(过失犯罪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六)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由监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理事、财务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六)主持召开本会内部矛盾调解会议,协调各方意见行程调解方案(协议),督促调解方案(协议)的执行,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监事会。如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的选举和表决,应采取民主表决方式进行,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由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四十三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六条 本会进行换届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第四十七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决议解散的;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三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8年10月26日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会展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第3篇
近年来,xx市集成电路产业飞速发展,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绩,对地区经济的贡献也明显提升。“服务企业、沟通政府、推动行业”这是xx协会工作的中心和主题,我们要总结经验,不断学习,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把为企业服务、沟通政府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全面,为地区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尽心尽力。
20xx年协会具体工作主要有:
1、 继续做好ic产业政策的跟踪,保持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中半协、各兄弟协会的有效沟通和联络,积极关注产业政策的最新动态。据了解,国家相关部委正在组织编制《进一步鼓励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新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协会将及时跟踪和关注有关政策,争取第一时间向会员单位反馈政策实施的情况。
2、 20xx年5月29日至31日将在xx举行“第五届中国半导体封装测试技术与市场研讨会”。本次会议的承办方包括: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封装分会、xx工业园区管委会、xx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协会作为承办方之一将全力做好会议期间的相关工作,把本次会议作为协会20xx年度的工作重点。
3、 20xx将于07年8月28至30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为了促进产业的发展,完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业内的沟通交流,协会将进行xx本地企业招展及组团参展等工作。
4、 继续做好ic企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设计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及生产企业的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企业、沟通政府、推动行业的作用。
5、 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的正规化建设工作,增进、增加对企业的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要增强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介入,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企业信得过、靠得住的桥梁和纽带。
6、 全面开展会员单位的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准确及时的完成地方产业的季度统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业内专家,特别是xx本地企业专家的意见和需求,完成xx20xx年度的ic产业发展报告,为地方ic产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7、 继续做好vip俱乐部的活动筹划和组织,举办4到5次活动,加强俱乐部成员与整机以及与配套企业的沟通和交流。
会展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第4篇
指导原则:要按照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单位的原则,拓展空间,完善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重要作用,积极为政府和企业建立沟通的平台。
重点工作:
一、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
1、面临煤炭工业发展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信息交流网站,广泛收集和发布煤炭安全、生产和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一是与全市各煤炭企事业沟通,二是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三是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支持全市煤炭企业整合建设工作。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引导、专家服务,发挥协会的优势,推进全市煤炭资源整合。
二、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质量
1、开展新技术推广。以煤炭各技术委员会为平台,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工作,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提升我市煤炭生产力总体水平。
2、构建企业诚信评价初步框架。学习、领会国家协会的《煤炭行业诚信守则》和《煤炭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文件,在全市煤炭企业中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社会形象。
3、提高为企业服务水平。在坚持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服务的宗旨前提下,不断提高协会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公正、诚信、快捷、优质”的服务,赢得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的认可。
三、逐步加强行业自律和维权活动
1、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协会自律、诚信文件。要按照国家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同志要求:“今后,在行业自律上,要制定《煤炭行业自律公约》、《煤炭行业诚信守则》和《煤炭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创造性地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评价,积极探索为企业、为社会信用信息服务的新领域。”重点要组织人员对中煤协会发布的《煤炭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比活动,积极使自律与维权工作走上法律、法治轨道。
2、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基础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煤炭行业建立公正、合理的市场秩序。
四、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努力实现为煤炭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责任制提供咨询服务目的。
五、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
根据省煤炭工业协会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全国、全省“十佳矿长”、“十佳煤矿”等评先创优活动。继续推行民主选举、协会把关的方式,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市煤炭各项工作开展。
六、为企业交流搭建平台
经常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合作,及时推广安全、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要继续协助办好协会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