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协理员的工作计划(共3篇)

时间:2025-05-26 12:52:12 作者:admin

村级协理员的工作计划 第1篇

第十条  劳动合同签订和证书发放。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乡镇按自治区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期满后不续签,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合同期满经考核两年均合格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颁发《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    第十一条  工龄计算。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工作服务时间计算为工龄,同时视为基层服务年限。   

第十二条  服务期满流动优惠政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内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区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经费保障。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经费保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工资及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一次性安家费、商业意外保险等人员经费,由自治区与各县按照比例进行分担;考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经费分级负担。

第十四条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有关待遇按自治区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相关政策执行,工作期内按月发放工资、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县按规定统一组织代扣缴纳,并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村级协理员的工作计划 第2篇

一是落实驻村保障。改善工作环境和食宿条件,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宿舍配备了床、棉被等基本生活设备,定期派出督查组了解协理员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对于一些较为偏远的村委,由乡镇统一提供宿舍或者出资租房,采取合租的形式让协理员能够安心住下来。

二是落实待遇保障。认真落实工资、公积金和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村级协理员队伍管理。在征求协理员本人同意后,将其纳入工会,享受乡镇公职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是落实人文保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实施,定期对村级协理员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活动,了解他们思想生活上的动态。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共开展集中慰问18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余次。同时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女协理员,以面对面交流口述的形式,帮助其树立防范意识。

村级协理员的工作计划 第3篇

一是坚持公开选拔。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视频、网站等发送招聘信息,经过线上线下层层择优考核和选拔,全州县共录取村级协理员136名。并综合考量各行政村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轻重、协理员户籍所在地等因素,合理安排在18个乡镇,做到70个脱贫村、3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全覆盖。

二是坚持岗前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级分批培训,线上建立村级振兴协理员工作群,上传自治区、桂林市各类培训材料,安排专人管理,每日收集汇总各类问题并进行答复;线下召开村级协理员业务培训会,内容涉及防返贫监测、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开展“以老带新”活动(即驻村工作队员/防贫信息员+乡村振兴协理员),以具体业务入手,言传身教,在工作中促进协理员尽快融入乡村工作。

三是坚持制度先行。参照驻村工作队员管理模式,成立村级协理员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县村级协理员的日常管理;计划出台《全州县村级协理员管理制度》,细化和制定请假制度、评优评先制度、考核制度等,让协理员管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