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计划(精选6篇)

时间:2025-04-29 15:51:28 作者:admin

八五普法计划 第1篇

联合教育局、司法局、文明办、关工委、少工委等单位,聚焦核心价值观“法治”主题,开展“鹿城法治小先锋”展评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具有辨别违法、合法行为的能力,了解社会上能够保护、帮助青少年儿童的机构和部门,知晓如何报警、急救,懂得通过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拓展宣教阵地。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提升与青少年群体的联系频次和服务水平。开展全市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普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依托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妇**益保障法、禁毒法等普法宣传,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知晓率。

通过“沉浸式”模拟法庭,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市职一中“模拟法庭”作品参加苏州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八五普法计划 第2篇

以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为己任,结合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生动实践,立足首善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发展首都特色的法治文化,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制度健全化、产品多元化、阵地规模化、队伍集群化、传播智能化,不断夯实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社会文化基础。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首都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以“唱响国歌、守护国旗、致敬国徽”活动为重点,用更加积极有为的法治举措保障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名人故居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把法治元素融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老城整体保护、中轴线申遗保护、长城文化带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大运河文化带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每个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加强市级相关基地的建设管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实现学法和用法的有机统一,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法治文化创新发展。结合北京文化历史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新活力,创作生产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北京特色和全国影响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纳入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范围。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因时因地设立法治文化节,引领法治文化融入文化企业培育工程、融入惠民文化消费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立足北京、面向世界,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积极对来京、在京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

八五普法计划 第3篇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022年,制定本级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4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实施,有序开展普法工作。2023年开展中期自查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开展自查、总结。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要求,做好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验收检查工作。

八五普法计划 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要求做好年度考核、中期评估与终期总结验收工作。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推进落实。按要求做好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三)强化保障工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所需资金。引导统一战线各领域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规范和管理。

_黔南州委_部

2022年5月30日

八五普法计划 第5篇

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现项目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试点推进、逐步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

(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保障支撑力度。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尊重青少年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继续组织开展“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三)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实施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八五普法计划 第6篇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市委部署落实到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健全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社会效果评估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优化完善全市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开展市民法律素质和普法效果满意度调查,注重与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体系、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考核等结合。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制度,探索形成按需设置、动态调整、规模适当、覆盖全面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全程监管、量化管理。

(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法治风尚。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在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更加注重培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强化品牌效应,继续深化“法律十进”“普法联盟”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行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强化基层基础和保障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落实经费保障,各区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