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篇
在堆着几十本书的书架上,我最爱看的一本书就属《十万个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是百名老师推荐的一本珍贵的好书。
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那种现象又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疑问,问爸爸妈妈他们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而《十万个为什么》却能帮我解决这些生活中的难题!这本书分别介绍了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和蓝色的海洋,还有生活小常识和神秘的地球。给我讲述了深奥的科学原理,帮我认识世界,让我爱动脑筋,爱提问,爱探究的好习惯。从奥妙的太空里,我知道了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我们地球这个天体,而是九大行星,分别是:水星、木星、火星、土星、金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还有地球。还让我知道了生活在银河系的“天外来客”─—小行星。
从蓝色的海洋中我知道了海豚为什么游泳的速度那么快。因为海豚的身体流线型的,皮肤光滑而富有弹性,这样在游泳的时候可以减少阻力,再加上尾片的推进,使海豚游泳速度达到每秒15米,被称为海洋世界的游泳健将。
我还知道为什么冷开水养不活鱼。因为自然水里溶解有空气,鱼就是依靠溶解在水里的空气进行呼吸的。煮开水的时候,壶里老冒气泡,那就是跑走的空气。没有了空气,鱼自然就活不下去了。
从可爱的动物中,我明白了为什么兔子的耳朵那么朵大!因为兔子的`耳朵大,它的听觉才灵敏,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敌人。另外,兔子没有散热的汗,当天气炎热时,兔子竖起耳朵,凉风一吹,耳朵上丰富的血管就能帮助兔子散热。所以兔子会长一对长长的大耳朵!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我们无穷的知识,让我们知道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2篇
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许都秘密。那些隐秘的烦恼和心事,包括自己犯的错误,它们给我造成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也造成自我的怀疑和恐慌。我有很庆幸自己有那么多的秘密。没有秘密的孩子怎能长大?在自我消化那些秘密的时候,我已经不知不觉学会了如何去建立一个强大的内心世界,以有效抵抗来自这个现实世界的各种压力,从而获得自信。所以当我面对内心纷繁复杂的秘密和困扰时,不会恐慌。
这个故事的主角姓名叫张小伟,年龄:十二岁,性别:勤奋,自律,缺点:有点多情,最依赖的.人:妈妈,最在意:妈妈的爱,最好的朋友:朱子同,最喜欢的女孩:宁佳心。
这个故事主要说得是张小伟再一次“认亲大会”上认识了朱子同,但张小伟的妈妈要去美国进修,把张小伟交给了朱子同他们家,张小伟因为朱子同的影响变得会玩游戏并爱玩游戏了,宁佳心知道后,告诫他不要玩游戏玩上瘾了,对学习有影响!学校举办一场演讲,是宁佳心和张小伟一起演讲,然后打着阳间的幌子跟宁佳心一起回家。老朱的妈妈是作家,但老朱是语文最不好,他有一个秘密他谈恋爱了,因为某种原因分手了,然而在家勤奋学习,语文终于考了80分。看到这里张小伟的妈妈回来了。老朱偷偷把作文纸给张小伟一看,他要告别赛尔号重回摩尔庄园。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3篇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4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这个暑假里,我来到了书的海洋—图书馆。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像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就像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样。
我看的这本书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小说主要描写祥子经过一次次的困难,一次次的得车,一次次的失去车,最后对生活充满绝望的事情,这说明了下层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具体是这样的:祥子是一个老实、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有一辆自己的车。后来,经过三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抢走。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只好卖车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喜爱的小福子自杀了,他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然而成为了一个麻木、狡猾、好占便宜的人。
这本书虽然很残酷,但是知识却很多很多: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放弃,为理想奋斗;要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的面对生活;要珍惜身边来之不易的任何机会等等。
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不能比谁看的书多,要比谁从书里学到的知识更多。如果假期读两三本书,每本书都认真的看,那么你也就受益匪浅了。
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只会让我们增添益处,让我们共同读书吧!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5篇
读了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书中的悲欢离合又让我欢乐,又让我悲伤。
高尔基三岁丧父,和母亲一同去投奔了外祖父,但外祖父经常动手打人,有一次,竟把幼小的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令他大病一场。而他的舅舅为争财产大打出手,彼此打得头破血流。后来,外祖父叫高尔基去别处,高尔基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面包工,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的生命。最后,高尔基凭着坚定的信念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成为了欧洲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为高尔基的遭遇流泪,更是被高尔基的精神打动了!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可比高尔基幸福多了!爸爸妈妈疼爱我,呵护我,还有老师教育我。现在的我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到节日时都有新衣服穿,每次上完学回家都可以大饱口福,天天过着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还要抱怨这抱怨那,高尔基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奋发向上,而我们如果还不努力学习,不是很对不起老师和家长吗?我觉得,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难题,但只要我们咬一咬牙,就一定能成功!
学会珍惜,学会满足,学会奋斗!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6篇
读了《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书中的学生可以跟着青蛙学蛙泳,可以脱掉鞋子用身体去感受阳光的味道,可以飞跃千山万水去寻找水的源头,可以亲自在调色板上体验神奇的色彩变化,可以不限数字、不限题目、写自己真情实感的作文……
羡慕吧!我想在每一个学生心底里,都渴望来到这间云朵上的学校,跟着美丽、神秘的蜜儿老师,在大自然的这间教室里探索奥妙,在快乐中开始发现之旅,在玩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可跌落现实中,我们几十个同学,整天在火柴盒般的教室里,埋头苦干。各科练习题,纷沓而至。隔着厚厚的眼镜片,再也看不到属于我们的清澈的眼神……
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尤其喜欢跳舞。我有一双粉红色的舞鞋,妈妈送给我的,我爱如珍宝。穿上它,跳跃、旋转,感觉浑身都轻盈起来。可现在,我心爱的舞鞋已搁置鞋柜一年了。因为我快上毕业班了,学校舞蹈队再不会让高年级的学生排演节目,一切以学业为重,一切以学校的成绩为重……
于是,现在我放弃了我喜爱的舞蹈,放弃了做小主持,放弃了做鼓号队的小鼓手……我的脑袋只有不停地填着黑板上的知识,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高,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可我的作文框架却越来越窄!每一次作文,老师都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素材才会拿高分,怎样分段才比较明朗,怎样赞美世界才能抓住评卷老师的眼球……哪里有所谓的真情实感?
多想和书中的小朋友一样,亲身感受一下这个奇妙的世界!我想找寻长江的源头,我想沿着红军的足迹爬爬六盘山,我想感受西风胡杨千年不朽的悲壮……这就是我粉红色的梦,等待着蜜儿老师拿着粉红色的口袋来收集。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7篇
我是一条书虫,终于盼到寒假不必出门,安心看书了,这不,我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的教育》。
别看我是一条书虫,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光看那封面,干巴巴的,根本不讨人喜欢,里面连幅插图都没有。
作家笔下的故事娓娓动听,每个细节都讲得很精彩。比如《不幸事件》中的罗伯特,他为了救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小男孩,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连自己的生命也,为了那个小男孩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如果是我,我不会如此,谁要落个残疾,和拐杖过一辈子?可是,他不这么想,从“眼看、飞奔、冲、拖、救”就可以看出他下定了决心,心里肯定害怕,可是坚定应该更多:用一条腿换一条命,值!罗伯特啊罗伯特,你可真是太伟大了,我打心眼里佩服你!我要学习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回过头来再看看以前我不喜欢的封面吧,曾经觉得令人厌恶简单的白色好像变得充满了神圣,那两个人好像不仅是两个人,似乎是无数个充满爱心的人的缩影。
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就是一本好书的力量。但愿人人都来读它,世界才会充满爱!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8篇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所以我认为读好书很重要。
假如书是一片浩瀚的宇宙,那知识必然是宇宙中数不胜数的星星。
读书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精益求精,也就是要多多思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骆驼祥子》,因为在这一本书中,内容波折起伏,使人回味无穷。
祥子是一个洋车夫,他想用自己个人的奋斗,来换取摆脱悲惨而又贫穷的生活的机会,可惜祥子的一生三起三落,最终还沉沦在了悲惨的遭遇之中。
在这一本书中,祥子的悲惨遭遇和命运不仅是祥子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所以,我十分同情可怜的祥子。
祥子本来是一个要强,有同情心,有义气的人,但是在那一个黑暗而污浊的社会中,他那些要强等优秀的好品质在生活中一点点的丧失。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污浊的社会中,也有许多正直的人。如曹先生,曹先生是一个有同情心,待人和气,怜悯穷人的人。他不但在生活上热情的`帮助祥子,还在精神上鼓励祥子积极的面对生活,并给他出了不少的好主意。他是一个正直的旧知识分子。当然,曹太太也表现出了对下层人一定的关心和同情。
俗话说得好: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了自知。当我读这本书之后,我深深的感悟到当时旧社会战乱频繁,黑暗混乱的环境对底层百姓善良人性的摧残,暴露了当时旧社会的地狱众生相。丛中,我也学会了珍惜现在这美好的时光。
假如书是天空,那我们便是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假如书是海洋,那我们便是小鱼,在海洋中来回的穿梭,畅游。假如书是太阳,那我们便是沙漠中的迷路者,在太阳的指引下走出茫茫沙漠,走出心中的阴影,迷惑。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人变得睿智,变得高尚,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9篇
_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_读书不仅能开阔视野,还能陶冶情操,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小学生要读一本好书。这次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我推荐的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足智多谋、意志坚强的.人。罗宾逊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乘船航行。在一次航行中,船触礁了,船上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罗宾逊顽强的活了下来。就这样,罗宾逊28年的冒险开始了。他住在孤岛上的一个山洞里。他为自己制作家具。在这些年里,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在岛上大面积种植水稻,养了一只鹦鹉作为他的伴侣,并驯养了山羊。几经周折,他救出了另一名囚犯,名叫“星期五”。从此,他们成了一对忠实的朋友。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们终于有机会离开这个岛。
当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有一种为生活奋斗的味道。同时,这本书也会教你如何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无所畏惧地面对困难。
“书还是药,好书能治愚。”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吧。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就能明白,一个有着无畏和冒险精神的男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下,最终也会成为胜利者和英雄。我们都想成为像罗宾逊一样的人:一个探险家,一个发明家,一个擅长创造性工作的人。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0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
《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作文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1篇
一天,一对父子去书城买书。
他们这里翻翻,那里找找,就是找不到自己喜欢的书。突然,以为售货员推着书架走过来,然后叫卖起来:买书哟,买书哟,限量版爆笑校园喽,还是最新版的哦,快来买哟!父子俩一听,心想:爆笑校园?好像很好看的样子,过去看看。父子俩如,就去拿了一袋茶叶风似箭的`跑过去,拿过书来一看:哇,爸爸,这书可真好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儿子李立说。爸爸说:我看看,哇,真的也,好好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爸,我们就买这本书吧,怎么样?李立说。好,好!爸爸说。
书买了回来,在回家的路上,爸爸说:儿子啊,把这本书借给爸爸看看,好吗?李立大声的说:不好!你看了我的书,那我看什么?!爸爸说:那,那你走在前面看书,我在你后面看书,好吗?李立想了想说:好吧。
到了家,李立继续如痴如醉的看书。爸爸觉得口好渴,就去拿了一袋茶叶,烧好水,然后抓起一把茶叶,放进烧好的水中,因为儿子正在旁边看书,而他又不想错过这好看的类容,所以就转过头来看书。结果爸爸一不小心多抓了好几把茶叶,可他没有发现,喝茶时他才发现茶太苦。
他们在家看了一整天的书,这时,时钟已经指向晚上10点。爸爸看了,说:儿子,我们去洗澡吧?李立说:好吧,不过你别想打书的主意。他们进了卫生间。他们想书都想傻了,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跳进了浴缸,儿子忘记拿书了,就跳出浴缸,跑出去拿书。书拿来了,他们有看是津津有味的看起书了。
你们看看,这父子俩可真有意思啊!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2篇
今天我要与大家交流的是:作家冰心语“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有感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如何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柳斌同志曾说过:“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家庭,是一个平庸的家庭;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校,是一个乏味的学校;一个不重视阅读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读书能使人收获知识和智慧,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啊,书中有知识,那是聪慧而勤奋的先人们,在漫长的时间之流中,探寻和打捞出来的闪光的珍珠;书中有情感,那是真诚与多情的人们,活生生的生命力量的凝结;书中有精神,那是勇敢而坚韧的人们,在不断的追求中,将理想上升为行动生长而成的生命之华;书中有思想,那是长久的思考与无畏的批判者,以全部的精神力量种植的永恒之果;书中有智慧,那是用生命的.证悟与理性的考问,融会而成的灵魂之光……
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极致。一本好书,一杯香茗,便可送走一个苍白的早晨或风雪黄昏。朱自清大师说:“缓缓地咀嚼一番,便会有浓密的滋味从口角流出。”这浓浓的滋味就是书味,读书之味。真个是:“博览群书添雅趣,缕缕书香胜饭香。”人生乐趣在读书,有书为伴心甘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人生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们都知道,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们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阅读书籍,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3篇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这本《兔王圆点点》。
书中的主人公圆点点是一只小雄兔。为什么叫它圆点点呢?因为它背上有七个圆形的银白色小圆点,酷似北斗七星。故事一开始,圆点点被母狐狸抓去给小狐狸练功用,结果小狐狸把它的毛都弄没了。圆点点想尽办法逃走了,可是妈妈却不要它了,兄弟姐妹也都讨厌它。于是,他一个人在阿斯特荒原孤独而又坚强地成长着。虽然它经受着生活的磨难,但它又正直又善良,在同伴陷入困境时出手相助。它在困难面前从不退缩,和红耳朵狐狸斗智斗勇,击败了狡猾的老鹰,最终,它赢得了大家的'喜爱和拥戴,成为新一代的兔王。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就是圆点点不惧强敌,勇敢作战,击败了老鹰和狐狸,勇斗眼镜蛇,我非常佩服它永不言败的精神。其实,故事中的老鹰、狐狸、眼镜蛇,不正像我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一个个难题吗?只要我们有像圆点点一样不怕困难、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这些难题我们就一定能打败它们。每当看到圆点点勇敢的与眼镜蛇对战,我就想起我自己的胆小。我已经上四年级了,到现在还不大敢一个人在家。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时听到大门的门铃响,也没问是谁,竟然吓得直接从后门跑出去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脸红。还不如一只小兔子勇敢。
永不言败的圆点点是我的“偶像”,我要像它那样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人!
读一本好书作文六百字 第14篇
我是一条书虫,终于盼到寒假不必出门,安心看书了,这不,我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的教育》。
别看我是一条书虫,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光看那封面,干巴巴的,根本不讨人喜欢,里面连幅插图都没有。
作家笔下的故事娓娓动听,每个细节都讲得很精彩。比如《不幸事件》中的`罗伯特,他为了救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小男孩,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连自己的生命也,为了那个小男孩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如果是我,我不会如此,谁要落个残疾,和拐杖过一辈子?可是,他不这么想,从“眼看、飞奔、冲、拖、救”就可以看出他下定了决心,心里肯定害怕,可是坚定应该更多:用一条腿换一条命,值!罗伯特啊罗伯特,你可真是太伟大了,我打心眼里佩服你!我要学习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回过头来再看看以前我不喜欢的封面吧,曾经觉得令人厌恶简单的白色好像变得充满了神圣,那两个人好像不仅是两个人,似乎是无数个充满爱心的人的缩影。
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就是一本好书的力量。但愿人人都来读它,世界才会充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