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合集41篇)

时间:2025-06-06 20:33:42 作者:admin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篇

费恩有一只小猪,叫做威尔伯。费恩很喜欢它,每天都可以给它投食喂奶,可是她的爸爸想要卖掉这只猪,把这只猪给舅舅朱克曼先生。费恩非常不情愿,但她还是将这只小猪交给了舅舅。费恩与朱克曼先生把威尔伯送到了仓库里。

威尔伯在仓库里十分想念费恩,于是它决定逃出这里。可是就在它逃跑的时候,被朱克曼先生逮住了,这让它丢尽了面子,没有人再理睬它。威尔伯在仓库里生活得很孤独。就在这时,有只叫夏洛的蜘蛛愿意和它交好。他们俩成了好朋友。

不久,仓库里的一只羊告诉威尔伯,冬天的时候,威尔伯会被朱克曼先生杀掉。夏洛在一旁也听到了羊说的话,它决定帮助威尔伯解决困难。

夏天过去了很久。那天一早,朱克曼先生来给仓库里的动物投食,突然发现夏洛的网上写着三个字——“王牌猪”。朱克曼先生和所有动物都很惊讶。而这就是夏洛用一晚上为帮助威尔伯想到的办法。

这一切引来了镇上所有的记者,所有人为此展开了会议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威尔伯逃过了一劫,暂时不会被杀掉。

为了威尔伯的安全,动物们跟夏洛一起商讨着,又在一天傍晚上吐出了两个词——“光彩照人”“了不起”。这再一次让威尔伯名声大涨。这一次,镇上的人们一致认为应该留下威尔伯。朱克曼太太甚至用牛奶给威尔伯洗了澡,并决定第二天将威尔伯带到集市上去。

就在那天夜晚,夏洛告诉威尔伯,明天一早他会看到很多小东西,它们都是夏洛的孩子。第二天早晨,威尔伯果然看见了很多夏洛产的'卵。威尔伯很高兴,并带着高兴的心情与朱克曼到了集市上去领奖,这下威尔伯会一直安全地活下去了。

可就在这时,夏洛不幸地告诉威尔伯,自己得了病没得治,会很快死掉。威尔伯很伤心,因为有了夏洛它才免于被杀掉的命运,所以威尔伯决定用一生的时间帮助夏洛抚养它的孩子。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篇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长篇纯美小说。

这是一个亲情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葵花自幼便失去了母亲,在一次措不及防的意外中,葵花的'父亲失足跌入水中,失踪了。命运的抉择,也是葵花在老槐树下的选择让年幼的葵花踏进青铜家贫穷而温暖的庭院。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当家里只能提供一人上学时,聪明的青铜使用妙计把机会留给了葵花;为了妹妹能够照上一张相,青铜自愿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赚钱;为了让舞台上的葵花更夺目,青铜做起了女红——一条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青铜,一个哑巴哥哥,把爱化成甘霖,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这上天赐给他的好妹妹葵花。

火灾、水灾、蝗灾,种种苦难接踵而来,然而一家老小相与扶助、相濡以沫,从容地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年纪已大的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穿上厚棉服,不辞辛劳,不分昼夜的采摘棉花,最终还是未等织完,奶奶就已倒下了。

在这之后,青铜葵花又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幸福,但大美总有残缺,命运的轮船来到了,趁着青铜出门的时日,接走了葵花……

终于有一天,青铜再一次真切地望见了熟悉的身影,他的泪水泉涌而出,用尽平生最大力气喊了声“葵花”。爱让一个哑巴,说出了话。

痛苦也是爱着,也请尊重痛苦,青铜葵花,一对兄妹,一件杰作,一生不弃。始于相见,终于相见。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篇

从前,有一个英国人叫鲁滨逊,他喜欢冒险和航海,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

有一次在冒险中,船被风暴给吹翻了,鲁滨逊就这样流落到了荒岛。这里没有人居住,也没有野兽,到处是乱石荒草。他又累又渴,自己想,我还能活下去吗?

潮水退了,鲁滨逊看到船上还有一些食物和用品,就陆续搬到岸上。这时候还有一条狗和一只猫陪着他。

他看到了一片空地。他搭建了一座帐篷,那里可以看到海面,他希望可以看到经过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从船上搬下来的食物越来越少,想要还活下去,就必须想办法。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中打猎,要么到海边捕鱼,要么把捕来的山羊畜养起来,这样可以时常喝羊奶,吃羊肉。鲁滨逊还看到吃剩的.麦子落在地上,不久便长出了穗子。他把这些麦子反复收种。到了第四年,他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食物。

一天,鲁滨逊看到了陆地上有野人的痕迹,惊恐万分。他怕野人会吃掉自己,于是把羊群分在几个地方圈养,还在门前插上了杨柳桩子。

这样又生活了两年。鲁滨逊再一次看到了野人的脚印和遍地的白骨。在恐惧中,他想到了对付野人的办法。他把自己的房子垒得更坚固了,设置了许多的障碍。

又过了几年,岛上来了一群野人,拖出了两个人,杀了一个人,另一个人拼命地跑向鲁滨逊住的方向。于是,他决定救下这个人,便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他的野人。他给这个人取名“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的好帮手,他们一起种植,一起生活。

有一天,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正在附近,但是船长却被水手们绑起来了。于是他们救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去了英国。

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的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英国。后来他把这段故事写在了本子上。这段经历永远在他的书里,告诉世人,在绝望中要学会乐观的面对。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4篇

从前,有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出身在一个贵族家庭。他热爱冒险和航海,不顾家人劝告,离家出走,外出航海。他遇到过许多困难和危险,可他没有退缩,而是选择继续航海。

在他第四次航海冒险的时候遇上了风暴,孤身一人流落到了荒岛。他去船上取了许多有用的物品,如:书籍、笔、纸等。

接着,他打算在一块附近有水源的地方定居下来。他选择在山脚用木头和船帆搭了一座帐篷,并围了栅栏。

他曾多次想逃离小岛,但是每次都失败了并且险些遇难。接着他又养了许多羊,种了一块田。不久后,他就一直能吃面包、吃羊肉、喝羊奶。

后来,他在游逛时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并在不久后又发现了人的骸骨,于是他加强了防御,并把羊分开圈养。又过了几年,他看见野人在开展野蛮的.吃人宴会。其中一个要被吃的野人向鲁滨逊家的方向跑了过来,于是鲁滨逊救下了这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

又过了几年,他们遇到一艘船再此岛停留。原来是船员背叛了船长,船员要在这里“解决掉”船长。于是鲁滨逊就和“星期五”一起去救下了船长,帮助他夺回了大船。在处理好背叛他的船员后,船长便愉快地答应把鲁滨逊和“星期五”带回英国。

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英国。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5篇

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世界上第一颗_在广岛爆炸,或许事情的发展就始于这颗_。

广岛被炸毁,父亲死于辐射,母亲带着昭广和哥哥生活困难,无奈之中她把昭广推上了火车,和喜佐子姨妈去佐贺生活。

到了外婆家,昭广以为外婆会款待昭广,可是外婆却让昭广烧火为自己做饭,昭广摸不着头脑。以后,昭广才发现外婆每天早上都是四点起床,中午回家,昭广终于明白了,外婆每天早上来不及给昭广煮饭,让昭广自己学会照顾自己。

外婆每天都用一根竹竿来门前捞河面上的东西,如:水果、蔬菜、枯枝落叶,有一次甚至还捞到一只木屐。外婆说这样既为我们提供了生活便利,又可以保护环境。外婆的智慧真的是数一数二的呀!

此外,昭广在学校里也备受关注。全校都知道昭广的母亲住广岛。在每次运动会上,外婆给昭广带米饭以及甜姜片和梅干。在中午吃饭时,昭广的班主任会经常以肚子疼或吃不下等理由,去跟昭广换午餐盒饭。回到家里,昭广把这件事告诉了外婆,外婆说:“真正的`爱是人别人觉察不到的。”

佐贺留给昭广的印象是难以忘怀的。阿嬷是昭广的人生导师。上了中学,昭广准备离开的时候,昭广含着泪说:“阿嬷,再见。”他走向火车站,向阿嬷挥手。再见,佐贺。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6篇

从前,有个孩子叫尼尔斯,他十分淘气,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得罪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来到院子里,发现雄鹅莫顿要和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拼命地抱住鹅的脖子,想把莫顿拉回家,可是莫顿去意已决,尼尔斯只好跟着莫顿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

雁群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熟睡后,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并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奋不顾身地救回了大雁,赢得领头雁阿卡的信任。在维姆布湖附近的农庄里,尼尔斯把松鼠宝宝送到了被抓的母松鼠身边,感动了农庄的主人。农庄主人将松鼠母子放归了大自然。从此,尼尔斯在动物界出名了,并被动物们尊称为“大姆指”。

尼尔斯一路上帮助了很多小动物。在格里敏大楼里,他帮助黑老鼠对抗入侵的灰老鼠;在厄兰岛上,尼尔斯和莫顿一起救治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此后邓芬便和莫顿一样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在小卡尔斯岛上,尼尔斯帮助山羊惩罚贪婪的狐狸,设计让狐狸掉入“地狱之洞”;在陶庚湖的农庄里,尼尔斯解救绿头鸭雅洛,让他重获自由;在斯康森公园,尼尔斯锯掉钢丝救出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雕高尔果,在得知阿卡是高尔果的养母后,尼尔斯又帮助高尔果和阿卡和好如初。

雁群在拉普兰大峡谷度过了美好的夏季,又要飞回南方了。尼尔斯回到家乡后,阿卡用一袋金币答谢尼尔斯的真诚相待,可尼尔斯却拒绝了!

尼尔斯悄悄回家看望父母,发现父母正要杀掉莫顿和邓芬。他克服心理障碍,出面阻止父母杀自己的朋友。就在尼尔斯决心救下朋友的那一刻,他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一家人得以团聚。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7篇

《骑鹅旅行记》叙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变成“小人”后,骑着他的家禽雄鹅游遍整个瑞士的故事。

主人公尼尔斯,住在瑞士的一个小村庄里,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总趁父母出去时,欺凌弱小,惹人讨厌。他捉弄小精灵,小精灵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他想去牛棚里找小精灵,因为妈妈说过小精灵住在牛棚里面。

家禽看到尼尔斯变小,纷纷嘲笑他。因为他经常欺负小动物,猫也来报复他,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只是吓唬一下他。到了牛棚,他见到三头牛。三头牛也很生气,不愿告诉他小精灵在哪里。因为尼尔斯经常坐在牛背上,踩在牛的角上,让牛很难受。

尼尔斯很生气,走出了牛棚。他坐在自己家的围墙上,听到大雁想叫雄鹅一起飞向远方。雄鹅要是飞走了,妈妈一定会很伤心。他立马跑到鹅背上,想阻值雄鹅飞走,还没坐稳,雄鹅就腾空而起飞向了天空。

尼尔斯、雄鹅、大雁一起飞上了远山,他们在路途中又遇见了一只家鹅,从此他们成了伙伴。他们在库拉山遇到了狡猾的狐狸。狐狸把一只大雁杀死了,叼着它下了山。

尼尔斯用人类的智慧战胜了狐狸,打败了可恶的狐狸。他们还拯救了鹅群,也拯救了他们自己。同伴们都赞赏尼尔斯的优秀品德,看到了尼尔斯改过自新的一面。

尼尔斯骑在雄鹅背上,看见了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是多么的壮观。他们到了许多地方,了解了许多的文化历史。这次旅行中,尼尔斯知道了自己犯下的错,不仅变得善良,还变成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在一个秋天,他们又回到了启程的地方。尼尔斯回到了家,小精灵解除了尼尔斯的魔法,他成熟了,不再伤害小动物了。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8篇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且是本古典名著,他的创作之人也正是吴承恩。

在遥远的古代,东方傲来国的一处花果山边,正有一块仙石,受日月精华,一日受风,使仙石中蹦出一个石猴,被众猴拜为_美猴王_。随后_美猴王_拜菩提为师学的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重赐为孙悟空。

悟空在一次事故里整整压在五行山下大约五百年,直到唐僧出现了……师徒四人也渐渐相识了。

过了流沙河,师徒四人晓行夜宿,来到一座庄院。内有着一个四十五岁的.寡母和他的三个女儿,正要招四人为夫。可不,原来这一母三女是黎山老母、观音、_、文殊四位菩萨来试探师徒四人,可唯独猪八戒上了当。不久,悟空因偷摘人参果误闯下大祸,正好观音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场恶战。

山中的妖精自然是多,一个比一个狡猾。山中的白骨精便是个好例子。白骨精使用三变来迷惑唐僧,可谁知一眼被悟空识破。悟空因被唐僧误会回到了花果山上,可谁知,黄袍老怪出来作怪了。孙悟空最终不仅救了唐僧,还重回唐僧身旁,真是两全其美。

可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当然不是。唐僧将其救出,与沙僧、猪八戒结为兄弟,又拜唐僧为师,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返回东土。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9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外国文学名著,有《月亮与六便士》《百万英镑》《哈利·波特》……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小王子》。

在这一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小王子,他神秘可爱、天真无邪、孤独忧伤。小王子因为爱,精心地照顾玫瑰花,尽管玫瑰花的自负幼稚让他们彼此分开,但小王子仍然爱着她,他给玫瑰花罩上了玻璃罩,然后才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自己深爱的玫瑰花。在地球上,就算他看到了许多一样的玫瑰花。但是,过去的相处使他相信他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世上唯一的,他仍然思念他的星球和玫瑰花!

是啊!只有为之付出心血的东西才是最值得珍惜的,生活的本质就是——爱与责任,当这种人生信仰无法实现时,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要去努力争取!

回想以前,我饲养小动物总是很随意,刚开始饲养总是兴致勃勃,但过段时间就没有耐心打理,即使它们生病、死去也不太放在心上。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明白了:动物的生命也和人一样宝贵,我们既然饲养它们就要用真心去爱护它们,不要把它们当成玩偶,而是要作为朋友去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万物有灵,心里装着希望与温情,装着感动与责任,我们才能遇见真实快乐的自己。

我多么希望我能去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小王子,听他讲述那段美好的过往,因为每每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总会觉得一人一玫瑰,足矣。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0篇

国庆期间,我观看了电影《举起手来》,这是一部反映抗日题材的喜剧片。片中讲的是两名铁道游击队员从日本鬼子手里抢回一件国宝,藏在一个小山村里。日本鬼子进村夺宝,被一名淳朴的农民、一名进步的女大学生,两个机灵的儿童团员和几名游击队员打得落花流水,最后胜利地保护了国宝的故事。

这部电影之所以搞笑,是因为充满了种种巧合。日本鬼子刚站在火车上,火车便冲进隧道,侵略者挂在了隧道上;鸡吃虫子,虫子刚爬到机枪扳机上鸡就去吃虫子,结果子弹打了出去刚巧打到了一位日本j官,那位j官便当场_牺牲_了。这些巧合,让日本人受尽了折磨。而在这部电影中打败日本鬼子的'不是有枪有炮的正规八路军,而是普通的老百姓,上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下有七八岁的顽童,他们用智慧与日本人搏斗。剧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两个小男孩,他们聪明顽皮,利用树枝将日本鬼子喝的酒钓到树上,并且换上了汽油,当日本人喝的时候,他们便用弹弓将蜡烛准确地打进了鬼子的嘴里,使鬼子变成了电视上具有绝技的人,嘴里不断喷火。笑过之后我们被这两个小孩的聪明与勇敢深深地折服。

《举起手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任何想侵略别人的图谋注定是要失败的;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形成战胜敌人的强大力量;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利用我们的优势,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战胜敌人,保护自己。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1篇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2篇

《草原上的小木屋》梗概

罗兰一家离开了威斯康星州大森林,开着大篷车往西部前进,因为爸爸决定要搬到印第安人居住的西部去生活了。

他们把家里的东西都搬到了大篷车里,帕特、帕蒂奔跑着,驶过结冰的湖面、渡过激流,小狗杰克在渡过激流的时候不幸的与罗兰一家分开了,终于来到了杳无人烟的堪萨斯州大草原。他们他们喝着咖啡吃着玉米饼和熏肉片,在准备睡觉的时候罗兰看见了一双绿色的眼睛向他们疾奔而来,当那双眼睛在过去来一点的时候,罗兰看清楚了是一一杰克,他们就这样渡过了第一个夜晚,第二天一早,他们的妈妈为他们准备了松鸡汤烧煮的.玉米粥。

爸爸连续几天都在搬运木头,一部分用来建造房子,一部分用来修马H。木头准备好后就开始造房子,木头一根根的往上加,墙壁也越来越高,啊!的一声,一根木头砸在了妈妈的脚上,爸爸十分的着急。

第二天,爸爸找到了也在草原上生活的爱德华先生,有了爱德华先生的帮助下,房子造的十分的快。一天下午,爸爸牵着帕蒂向草原深处走去,到了黄昏时分爸爸仍旧没有回来,终于爸爸回来了,原来他遇上了狼群。

有一天,罗兰觉得很不舒服,说不出哪里痛,这时玛丽也觉得疼痛难忍,斯科特太太照顾着他们,热病风波就过去了。

最后,罗兰一家收拾好行礼,离开了大草原。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3篇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趣味数学摆脱原来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通过多媒体教学生动有趣的带动孩子的课堂积极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有趣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内容。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有趣,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非常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孩子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孩子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可以,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孩子都有,遇到题会做,但是,却不能够知道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孩子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孩子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孩子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孩子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4篇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孩子和他在一起,后来孩子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孩子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孩子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吊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的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弦,老人把吊丝插到一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杆子急遽地坠到水里,他知道,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钓尖和调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寻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面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十分,大鱼终于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渔船和人都在慢慢漂流。太阳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这是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他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的`连番攻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依旧未能保住大鱼,最后,老人带回家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文中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是通过朴实平凡的语言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可以结束,但是人的意志、精神不可以结束。老人的故事象征着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5篇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己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后来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路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助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6篇

小女孩海伦·凯勒在19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视觉和听觉,从此看不见光明,只能在黑暗中生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渐渐懂事的海伦对未来的生活已经绝望了,常常发脾气,扔东西,她感觉生活中没有了希望,没有的爱。直到她认识了人生的'指导者—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每天都耐心地教海伦学习盲语,力图告诉她外界的事物。从此,海伦对生活又点燃了希望与激情。在莎莉文老师的指导下,海伦认识了许多字,学会了阅读。渐渐地,她知道了圣诞节、感受到了海洋,用手拂过秋天的落叶,感受到雪花的冰冷,也体味到生活中的温暖。

慢慢地海伦长大了,于是开始了她的求学之路。在求学之路上,海伦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哪个学校都不会收一个盲人,但是她没有放弃,后来历尽艰险,终于有一所学校肯收她。海伦在学习中,凭借她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会了说话,写作,也结实了很多朋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实现了大学梦,考进入了哈佛大学。尽管她的大学生活虽然非常吃力,但是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学会了五种语言,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一次次的契机,一次次的顽强抗争,成就了一次次的奇迹。身残志坚的海伦在书中写到,我想让自己得到三天光明,她说第一天,要看人,要看自己,看自己的老师,看自己的父母。第二天,要看景,第三天,要过一个正常人该过的生活。

海伦到世界各地奔波去做慈善,这样的一颗善心,救了很多人,她这一生虽然没见过光明,但是她的心,是充满光明的。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7篇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连续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孩子和他一起,后来孩子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孩子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而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孩子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钓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旋,老人担钓丝插到1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竿子急速地坠到水里,他知道,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钩尖和钩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灵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面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时分,大鱼终于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鱼船和人都在水面慢慢飘流。太阳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太阳又升起来了,鱼依然向北游。老人疲惫不堪,左手在抽筋,他吃些生鱼以增加力量。鱼终于跳出海面,比小船还长两英尺哩。老人放出更多的钓丝,紧紧拽住。手已皮开肉绽,涌出鲜血。第三天,大鱼开始打转,最后银花花的肚皮终于翻出水面,老人使尽平生的力气把它杀死,并将它绑在船边。那家伙足有1500磅,或许更重。

死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它们围着船打转。老人用鱼叉扎,用桨、舵柄、刀子等与鲨鱼拼死搏斗。他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最终,鲨鱼吃掉了他千辛万苦得来的大马林鱼的肉,仅仅留下一副大鱼的骨架。

子夜时分,老人终于驶进小港,回到他的小茅棚。天亮后,当人们对着那大鱼的骨架发出惊叹的时候,曼诺林送来了热咖啡,并告诉老人,以后和他一起出海。

路边的小茅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睡着,孩子在一旁守护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8篇

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信息的DNA”正在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整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即尼葛洛庞蒂总结的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时隔约17年,书中所谓“预测”的东西,现在已有很多制造了出来,甚至有一些已经淡褪至人们的生活背景中,使大家觉得它理应如此,如电子邮件、互联网、触控式人机交互等。的确,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实在太快太快,以至于在今天还看似天花乱坠、无厘头的各种技术预测,到了明天却显得极度软弱无力。但是,良好的思想却是沉静而绵长的,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苍白,反而会因岁月的积淀愈发显现出它的光辉。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19篇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非常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直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情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知道后非常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现在鬼屋里,两个孩子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直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孩子们参加了贝琪妈妈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己在山洞里探险,蜡烛马上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不过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后汤姆以他的智慧,终于走出了山洞。

最后,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0篇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位从小不被父母宠爱的倔强娇纵的小姐,一场霍乱夺走了她的亲人和仆人的生命,但她并没有感到伤心,她在乎的仅仅是会不会有新的仆人给她讲故事。玛丽成了孤儿,只好带着她那讨人厌的脾气来到了姑父克雷文先生的庄园,开始了她的`神奇旅程。

因为妻子去世,克雷文先生的庄园和主人一样变得死气沉沉,而且充满秘密,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更别说玛丽这位性格娇纵的小姐了。可女仆玛莎、花匠季元本和友好伶俐的知更鸟打开了玛丽久久关闭的心窗,在知更鸟的指引下,玛丽找到了开启_的钥匙。

玛丽还结识了喜欢和动物交朋友的农家小子迪肯,一位从小丧母、长期卧床的小少爷柯林。

在迪肯的带领下,他们一起在_里耕种,使花园从此焕发出盎然生机,到处充满了大自然的魔力:树下的花朵洁白茂盛,像是下了场雪;玫瑰花鲜红艳丽,像是他们小脸蛋上的红晕;蜜蜂在花丛中嗡嗡直响,像是在给他们唱歌;小鸟和蝴蝶在“天空”翱翔;爬满墙的玫瑰藤,为花园添了几分特色而这些,都是他们向往的魔法,正是因为这些神奇有趣的魔法,使柯林和玛丽从脾气暴躁、极为古怪的小少爷和小姐,变成了愿意与其他人一样玩耍、懂得关心别人的快乐孩子。春天到来,万物生长,_不仅奇迹般地重现生机,而且更加美丽。玛丽、柯林甚至克雷文先生心中的冰块,都被花园的独特魔法一点一点融化了。大自然用那神奇的魔法,创造了奇迹!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1篇

《红楼梦》是曹雪芹以自己人生经历为蓝本的心血之作,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风貌,生动描绘了封建家族由盛到衰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读后,我深有感触。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书中的两个主人公。贾宝玉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贾府通称宝二爷。因衔玉而诞,系贾府玉字辈嫡孙,故名贾宝玉。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双首之一,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转世身魂,荣府幺女贾敏与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贾府通称林姑娘。

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爱情故事是书中的主线,其他人物、事件都是围绕此线而展开。一边是金玉良缘,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是社会环境下必追的功名利禄,一边是心所向往的自由之身。这场无声的斗争贯穿于全书。他们的.爱情在大观园里充分滋长,却不被大家庭所容。封建家长所认定的好媳妇不是黛玉那样孤高、不迎合封建礼数的女子,因此,宝黛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

在这场悲剧中,贾宝玉最终完成了封建家长所期望的金玉良缘,并考取了举人。不过,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与丑恶现实决裂。而林黛玉更是以生命为代价,质本洁来还洁去,到头来终究是红楼梦一场。我在为书中人物感叹、落泪之时,也认识到了封建礼教的害人和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2篇

一个平安夜,两个孩子被一个仙女接受了一项神秘任务,请求兄妹两找到象征幸福的青鸟。于是他们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

他们在回忆国中见到了已经故去的亲人,泪流满面,在夜宫,不畏艰难,勇敢的打开一扇扇恐怖的.大门,无论畏惧,怕,都为一个念头,找青鸟。

在幸福园里,他们遇到了光神,通过光神的信任,才能出去,兄妹两和伙伴们努力争辩,并打败了暗神,逃出了幸福园。未来园更惊险,大家见到了未来的世界,但是时间一到,在未来园里的人都会消失,为了大家,他们与时间赛跑,用泪水感动了时之神,这才两全其美,既保住了自己,还保住了未来国的人,并且,并且,在未来国又认识了一个新伙伴。

到了光之殿堂,他们看到了青鸟,喜出望外,奋力去追,但因光之殿堂的机关,不得不默默的看着青鸟飞去。他们失落极了,到了墓地,兄妹两很害怕,周围可能随时有怪物爬出来,多亏了水姑娘的帮助,快速到了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一片黑漆漆,他们请示光神,并且通过了考验,光神帮助照明,要知道,光神没光时,他就会消失,路上,水姑娘和火巨人清扫障碍护送兄妹两前进,也牺牲了。千变万化的面包先生化作坐骑,也消失了,光神也没了光,他们勇敢拿到了青鸟。

原来,青鸟就可以让亲人“复活”,而想起光神他们,兄妹两流泪了……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3篇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终于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起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不过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但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非常了得,最后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4篇

故事的主人公小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小男孩。还经常虐待自己家院子里的小动物的。可动物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莲一有苦说不出。

突然有一天他看到外婆留给她妈妈的礼物箱,上面坐着一个小精灵还打算捉弄他,还过分的欺骗了他。结果被变成了一个小人,还受到了家里动物们的欺负和教训。但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后来的随着大雄鹅开始了一场翻山过海的奇妙旅行。故事就此开始了。

突然有一天,命运多舛的尼尔斯又被一群乌鸦给抓住了,结果一只经常被嘲笑的乌鸦钝钝奋不顾身的去救下了尼尔斯,于是钝钝就被讨厌的乌鸦群抓起来了。尼尔斯也不顾一切地救下了钳钝。钝钝和尼尔斯道谢之后,尼尔斯又继续开始了自己的旅程。

不久后尼尔斯他们一个老鹰巢穴,只见里面躺着一只可爱的小雏鹰,叫做高尔果。大家都很喜欢它。可是糟糕的是这只小雏鹰竟然被可恶的动物园抓走了。尼尔斯和大雁群还有大雄鹅一起,想方设法地进入动物园。把小雏鹰解救了出来。

长期的旅途,让他不禁有些想念父母,想念自己的家。他想回家了。正在他犹豫沮丧的时候,他无意间听到了两头猫头鹰的对话。得知,只要自己安全的'把大雄鹅送回家之后一切就可以恢复原样。

不知过了多久,经历了多少冒险故事,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大雁首领阿卡带着大雁群,尼尔斯,大雄鹅回到了家中。他开心极了。可他的父母却不之情地把他的朋友们都抓了起来。可正当,尼尔斯打算救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听不懂动物们的语言了。他把自己的经历讲给父母听之后,父母便把大雁们给放了。尼尔斯意识到自己变成人了。

从此之后,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勤劳,可爱的小男孩了。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5篇

《董存瑞故事》梗概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 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起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 ,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接着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但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直冲到桥的下面,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 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换来了今天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6篇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是一本校园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战胜一系列挫折的心路成长历程。

上五年级的阿章原本是一个都市小男孩,他自私又蛮横无理,生活上对妈妈百般依赖,稍有不如意,便大发脾气。后来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又在首尔工作,阿章便暂时去乡下舅舅家生活。

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开始的时候阿章特别开心,可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在学校,他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因为没带颜料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妹对阿章充满了敌意,表妹经常对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

来到乡下后的阿章,生活简直一团糟。阿章心里特别失落,特别留恋以前在家的生活。他想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什么都不用管,妈妈会帮他备齐所有该带的东西,会帮他把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去他成绩优异,成为全班同学喜爱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有妈妈在身后默默付出,只是他从来不曾注意到妈妈的辛劳,从来不曾感激妈妈。

从此,阿章努力学习独自面对生活,尽量自己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挫折不断,但他先后经受了读书、守约、诚信的考验,逐渐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小说的结尾,阿章认识到作为学生,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长大后才能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归来,他终于可以自豪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可以的!我阿章靠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做得很好!”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7篇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8篇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可以长生不老,他看着下面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孩子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己,而自己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接着,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后来,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29篇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希望通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助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后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直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但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爱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但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况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0篇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 。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 。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因此成了众猴之王 ,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后来,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通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己的名字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

它认为自己非常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路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起西天取经 。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但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后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1篇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可以长生不老,他看着下面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孩子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己,而自己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接着,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后来,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2篇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男孩儿。他十四岁,一头黄发,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有一天,尼尔斯发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一直住在尼尔斯家里的小狐仙。尼尔斯很顽皮,开始捉弄小狐仙,却反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看到家鹅莫顿想飞走,奋不顾身地跳上了鹅背,想把它留下,却没曾想就这样展开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

家鹅带着尼尔斯跟着雁群飞了许久,他也经历了许多事,其中一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领头雁阿卡,她很感动,答应带尼尔斯返回故乡,他这才放下了心。阿卡带领雁群(还有莫顿和尼尔斯)飞往克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大放光彩,但还是比不过灰鹤的舞蹈。据说会名就是因为灰鹤的舞蹈太美的缘故,而取名为“鹤之舞”。

又飞了几百个日子,狐狸斯密尔报仇之怨萦绕心头。它已金币为代价,让乌鸦们杀了尼尔斯。找到他后,尼尔斯便与乌鸦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尼尔斯一刀刺死了乌鸦王“黑旋风”。

又飞了许久,尼尔斯不小心从鹅背上摔了下来,落入了熊洞。刚开始小熊们把尼尔斯当作玩具玩,后来进来了一头公熊,他想让尼尔斯烧毁制炼厂,尼尔斯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公熊就想吃了他,可却被尼尔斯救下了,公熊很感动,便放走了尼尔斯。

飞行途中,尼尔斯遇见过许许多多的`鸟,高尔果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它被猎人捕获,于是——尼尔斯就去救它,他啃了几天几夜的笼子,在最后啃出了一个大洞,老雕高尔果向他道谢,飞向了碧蓝的天空。

大雁们终于飞到了他的故乡。这一路上有苦有泪,有酸有甜,他不禁潸然泪,与大雁一一告别。他再也不能变小,再也听不懂小动物的语言,也再也无法与阿卡和莫顿它们一起历险了……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3篇

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跟着父亲来到了与大麦地仅一河之隔的五七干校,在一次小意外中结识了不会说活的十一岁的男孩青铜。

不久,葵花的爸爸在意外中溺水身亡,善良而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小尾巴,青铜就成了葵花的保护伞,两人形影不离。

因为家境贫寒,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圆葵花的一张照片梦,青铜全家在严寒的大雪编芦花买鞋,青铜甚至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买给客人赤足踏雪回家,为了不让葵花挨骂,青铜揽下看守茨藤不力的过错;为了能让葵花更清楚的看戏,他让姝姝骑有自己肩上,任凭身体晃动也咬牙坚持;为了让葵花更好的演出,青铜亲手用冰凌做了“钻石顶链_惊艳全场煌灾过后,人人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可青铜还要选最的芦花根给葵花。

而葵花,青铜一家对她的好,她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不扎漂亮的头绳,不照相,省钱买纸,买笔教哥哥识字写字;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给奶奶治病,便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叶卖钱;她是个城市女孩不太会于农活,但她也认真的去做,她吃不惯野菜和糙米,却丝毫没有报怒;她分不清草和麦苗,但还是努力地去学放牛……

就这样,青铜、葵花一家了生活在艰难的岁月里,大家同心协力,过着贫困却快乐的日子。而打破这一平近的是葵花的口岁的那年,市长为了葵花的前途,青铜一家只能忍痛将她送上船。

这件事对青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那时起,他日日坐在河边的草上望着葵花所在的方向,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_葵花_两个字,震憾了所有人的心!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4篇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因此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么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成长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助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因此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5篇

莎士比亚说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所以,我们要在书的世界里遨游,体验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人马克·吐温写的。他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淘气的美国少年。他虽然很顽皮,但是他有一颗爱冒险的心,不怕困难。

汤姆和哈克是好朋友,而且他们的鬼点子很多,干出很多令人奇怪的妙事。有一次,汤姆被姨妈惩罚粉刷围墙,他使出了很多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帮他工作,还给了他很多礼物。

汤姆的冒险心很强,他本来为了试试哈克的胆量,就带他去了墓地。来到了墓地,他们很害怕,因为看见了凶手乔埃。

接着,汤姆和哈克带上了乔安,三个人乘着小船来到了杰克逊岛。成为了这座岛中的'三个“小海盗”。那个岛上,他们在那无忧无虑的,过得非常开心。而镇上的人都找不到这三个孩子,都急坏了。星期日,镇上的人们就在教堂为三个人追掉。而他们三个调皮鬼,躲在了教堂的钟楼上,偷听他们说话。本来在墓地上,汤姆和哈克发誓不说出他们见到了乔埃,可是,他们却告诉了别人。

接着,汤姆就带着哈克去鬼屋寻找宝藏。在鬼屋中,他们见到了乔埃和一个陌生人,并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知道宝藏在“二号十字架下面”。

而汤姆的同桌贝琪请求父母让同学们到山上野营。可是,汤姆和贝琪在一个山洞中迷路了。贝琪很害怕,也很伤心。汤姆为了让她平静心情,一直鼓励她。但是,在山洞中,他们意外遇到了乔埃。这时的乔埃听到了有动静,赶紧就跑了。于是,他带着贝琪找到了出口。一走出洞口,他就对镇上的人说,乔埃在洞中。

这一次,汤姆和哈克再次到洞中寻宝,在一个刻有十字记号的大岩石下,挖出了那些宝藏。

后来,汤姆成为了镇上的小英雄。

我觉得汤姆虽然之前很顽皮捣蛋,但是他为了正义,还是挺身而出。从这方面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6篇

十月是徐友斌的作品。有一些事情让你发笑、感动、怀疑。

十月让你感到温暖它讲述了一个名叫“诗歌与音乐”的男孩的故事。在他最喜欢的历史课上,他的叔叔红着眼睛来找他,告诉他母亲因病去世了。在他孝顺的日子里,他的表弟静漪发现他母亲的一封信,信上写着;我会和你一起寻宝,“在她母亲的练习和书信中,诗歌和音乐不断进步和发展。她与静安的.关系很好,外出工作,过着坚强的生活,七天不哭。

直到她遇到了他的父亲和前妻,听了她的优美琴的声音,了解了15年前的婴儿抢劫案。

最初,他的母亲生了一个男孩,但她经常发高烧并去世。他母亲哭得要死。碰巧路边有一辆车,车上有一个和死人一样大的婴儿十月。他的亲生母亲正在检查前面的汽车,所以他的叔叔把它抱回家了。当消息传出时,妈妈和爸爸害怕被发现,于是飞走了。

石乐终于意识到他不是他母亲的亲生孩子,他是个骗子;施乐。我母亲也在信中写道:“我的母亲;在过去的15年里,我一直在占用你的时间。我希望你能回到你的亲生父母身边。你的生母是玛丽老师,你父亲是医生。

十月并不恨他的母亲,但在同学“芭比娃娃”的劝说下,他原谅了母亲,理解了她的痛苦。

虽然他在医生家住了一晚,但他最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家。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7篇

就是简要地把故事说出来,也就是讲述大意。

但在讲述时,不能斩头去尾,不能遗漏重要情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经过都要交代清楚。

语言要简洁,尽量长话短说。能的!《小公主》是一部灰姑娘式的儿童小说,写的是19世纪的故事。

小主人公,英国女孩萨拉·克鲁,刚生下来母亲就去世,父亲在印度经营煤矿,十分富有。在她七岁的时候,她被父亲送回伦敦,在铭钦女士办的一所高级女童培育院住读。

她刚入学时,穿着像个小公主似的。可是后来传来坏消息,说萨拉·克鲁的父亲破产身亡,没有音信。

铭钦女士一下子态度完全改变,觉得她成了自己的累赘,把她从小公主变成了最低贱的使女,从原来漂亮的房间赶到寒冷简陋的阁楼上去栖身。但是在她生活困难时,还是不忘帮助别人。

然后萨拉·克鲁尽管遭到变故,只能暗中想念父亲,背着人哭泣,但是最困难的时候始终坚强地生活下去,不卑不亢,和同样过着日子的女伴相濡以沫,互相支持。到头来,原来她父亲死后还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的朋友经过许多周折,终于找到了她。

萨拉·克鲁一下子又是位“小公主”,被接走了,使铭钦女士恼丧不已。这本书既刻画了心地善良、不怕困苦的萨拉·克鲁,使人对她又是同情又是佩服,又对铭钦女士那种势利小人作了淋漓尽致的`讽刺。

30年代好莱坞曾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扮演萨拉·克鲁的就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美国童星秀兰·邓波儿。后来这本小说又不止一次拍成电影。

曾经也被拍成电视剧,更完整的体现了小说的细节。体现了萨拉·克鲁的乐观,乐于助人以及坚强......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8篇

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病死了,年幼的他只好和母亲投弃住在尼日尼的外祖父家,在此期间他经历了许多事:贪婪的舅舅们为了财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被烧红的顶针烫伤手指,原来是自己的儿子所害;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染坏桌布,被外祖父一顿暴打……不管是自己经历的还是别人身上屈辱和困苦,都让阿廖沙隐隐不安。但就在前来探望他的外祖父讲起自己的故事时,他意外发现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

生活中也不止这些。阿廖沙结识了茨冈尼克,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能手;还有“好事情”,他见识远大,是阿廖沙的挚友,他教了阿廖沙许多东西。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外祖母无疑是阿廖沙黑暗童年中的一缕阳光,外祖母呵护着阿廖沙,让他茁壮成长,是他的朋友,成了他最贴心的人。

就在这时,消失很久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她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两个自私的舅舅,茨冈尼克惨死;母亲再婚,继父叶夫根尼·马克西莫夫好赌成性,自私虚伪,脾气暴躁,让母亲陷入一片黑暗;一起共同劳动生活了五十年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竟然分家了!外祖父成了守财奴,阿廖沙开始赚钱……而不幸总是不期而至,贫病交加的母亲死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从此孤独地走向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与阿廖沙的生活相比,一个是在天堂,一个是在地狱,在那种环境下阿廖沙还能坚强地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39篇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_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作文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_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40篇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起,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非常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可以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后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后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幻城梗概作文600字左右 第41篇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但是,老人的._硬汉_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量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_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终于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后,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_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_老人靠自己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