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书评选标准(优选4篇)

时间:2025-01-11 16:15:27 作者:admin

策划书评选标准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和医德医风、德才兼备、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原则;

3、公开选投、综合评审相结合原则;

4、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的在岗一线医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出20名“仁心医师”入选提名,在入选提名中再评选出10名“仁心医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

思想健康,政治素质好,牢记宗旨,热爱本职,医德高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公正无私,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无收受和索要红包、回扣行为,无医托、药托行为,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3、技术精湛。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术强、业务精;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医疗技术规范,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县级及以上获得嘉奖;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近年内未发生医疗服务投诉、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

4、服务优质。

严格执行医护人员行为规范,行为举止端庄、礼貌,待病人如亲人,服务热情,耐心细致,沟通到位,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深受群众和职工好评。

5、团结协作。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尊重同行,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家庭、邻里、同事之间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选。

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采用民主推荐、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推选出“仁心医师”候选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推选5名候选人,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推选3名候选人,县疾控中心、县皮防所、民营医院各推选1名候选人;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各推选2名候选人,其余乡镇卫生院各推选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以弃权。

推选出的候选人须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填写《保靖县卫生计生系统xx届“仁心医师”候选人审批表》(见附件)。同时在本单位公示7天(5个工作日)后报县卫计局。

(二)组织考察。

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由县卫计局和县纪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仁心医师”候选人进行审查。

(三)集体研究。

审查无误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20名候选人入围“仁心医师”提名。

(四)公开选投。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20名入围“仁心医师”预备人选名单,接受社会公开选投、监督,并同时在“保靖城事”微信公众号举行网络投票(每个微信号限投一票),投票截止日期20xx年6月10日。

网络投票得票数占最终得分的30%。

(五)综合评定。

根据社会公开选投情况,结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仁心医师”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综合评定分值占最终得分的70%。

(六)公开表彰。

向社会公示结束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荣获“仁心医师”的人选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尹海霞

副组长:

成员:

(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宣教股),办公室主任由刘顺勇兼任,彭荠、左中本、向顺国、向春霞、张建平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

策划书评选标准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举办单位:新化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_新化县委宣传部

新化县卫生健康局

协办单位:新化县融媒体中心

成立新化县xx届“中国医师节·十佳医师和优秀医师”评选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张海成、陈国聪

组长:杨铁贞

副组长:刘光荣、廖中华、曹曙初

成员:贺毅军、曹庆华、肖君玉、阳小辉、邹兆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廖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健康局。

三、评选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职工作满3年以上的一线医师。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新化县“十佳医师”应俱备以下条件:

(1)、道德素质好,恪尽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工作作风硬,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3)、医疗质量高,医疗安全,时刻把患者放在第一位。

(4)、业务技术精,态度严谨,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地位。

(5)、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

2、评选新化县xx届“优秀医师”应俱备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

(2)、遵纪守法,规范职业科学从业。

(3)、以人为本,真情沟通。

(4)、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近五年内无重大责任医疗过失行为。

(5)、具有执业资格证,且在职工作满3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此次活动经各医疗机构推荐128名医生中综合评选“优秀医师”60名,在“优秀医师”中再综合评定“十佳医师_10名。

四、评选方法、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民众打分、现场考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分民众评选、业务考核、综合评定、活动表彰四个步骤进行。评选采取百分制,其中民众评选占30分、业务知识考核占70分,分别按得分从高至低确定初步人选,经专家综合评审后最终确定“优秀医师”人选和“十佳医师”人选。

(一)民众评选阶段(9月17日一22日)

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向社会公开,利用融媒体、网络等广泛进行社会民众投票,按得票数比值打分,从得分由高至底初定90名人选。

(二)现场考核阶段(9月22日一9月26日)

通过民众评选初定的90名人选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按理论成绩得分从高至底初定70名人选。

(三)专家综合评审阶段(9月27日一29日)

1、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定,从己初步确定的70名人选中从体格检查、病历书写方面进行考核,确定“优秀医师”人选60名。再从60名“优秀医师″中评定15名“十佳医师”人选。

2、由专家联盟医学界权威人土从已评定的15名“优秀医师″最终评定“十佳医师″10名。

(四)活动表彰(10月1日)

策划书评选标准 第3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巴中市医疗卫生行业“名医名科名院”培育活动方案》计划,充分发挥我市xx届“名医名科名院”的带动效应,引导和激励医疗机构、广大医务人员创先争优、务实敬业、服务群众,增强全市医疗管理能力、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启动巴中市医疗卫生行业第xx届“名医名科名院”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名称及范围

(一)“巴中知名医院”:全市一级以上医院(含社会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二)“巴中医疗名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内设专业科室;

(三)“巴山名医”: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注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技师(包括返聘并坚持正常工作的离退休医师、护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村医生。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巴山名医”评价标准及条件。

1.基本标准:医德高尚、医技精湛、全市一流,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踏实敬业、口碑良好,患者满意、同行服气,诊疗服务符合“看得准、治得好、花得少”标准。

2.专业职称及工作年限:医师需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临床等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护士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不低于15年;技师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不低于15年;乡村医生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业不低于15年。

3.技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创新及较大影响,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髙、精、尖诊疗技术。

(1)医师:疑难杂症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接诊患者治愈率明显高于同行;诊疗疾病CMI值(体现疾病严重程度)高于本科室同级医师平均值。近3年,医师诊治量不低于本科室同级医师平均值,返聘离退休医师平均每周诊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含临床带教时间);

(2)护士:具有过硬的专科护理技术,在院内外各类急救和复杂病例诊治过程中多次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市、县级及以上护理技能大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区域临床护理的最高水平。

(3)技师:具有精湛的检验、检查专业技术水平,在临床工作中检查、检测准确率达到98%以上,明显高于本院同行。

(4)乡村医生: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能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责,能够满足本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具有一技之长,在本区县乃至更大范围有较高知名度。

4.科教能力:指导和参与本院、本科室的实习、进修人员、医学毕业生带教和科研教学工作,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并有创新成果。三年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医疗安全:近3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及影响较大医疗纠纷,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巴中医疗名科”评价标准及条件。

1.基本标准:全市领先、全省有位,本科室必须是市级及以上临床或中医重点学科(专科)。整体实力强,团队精神佳,符合“管理好、服务好、疗效高、费用低”的标准。

2.管理水平:科室管理科学、风清气正,质量管理控制、绩效考评体系完善,人才结构合理,内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服务水平: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人次在本专业保持本辖区病例的较高比例,患者满意度95%以上。

4.诊疗能力:设备配置先进,人才队伍强大,软硬件优势明显。髙精尖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急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手段处于全市前列。具备开展新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能力。

4.人员配置: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充足,床护比和医护比不低于对应等级医院基本标准(按照实际开放床位计算),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5.科教能力:开展实习、进修、医学毕业生带教工作,科研、教学经费有保障,科技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6.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近3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无“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上访事件。

(三)“巴中知名医院”评价标准及条件。

1.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

(1)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社会公益性”的办院方向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职工素质优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够做到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精研医(技)术、廉洁行医(执业)、无私奉献;

(2)科室齐全,技术领先,功能完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实施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具有县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或者重点实验室≧5个;

(3)全面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服务流程优化,优质护理服务的病区达100%;

(4)急诊急救和处置疑难重症综合诊治实力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患者投诉渠道畅通,治安防范措施完善;

(5)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服务周到,出院患者或保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6)近3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无“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到市级以上上访事件。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措施有力、表现突出的。

2.基层医疗机构。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部职工素质优良,政风行风优良,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有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2)全面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职责落实到位。院内布局合理,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3)加入辖区120急救网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患者投诉渠道畅通,治安防范措施完善;

(4)职工、患者满意度≧90%,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5)近3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无“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到市级以上上访事件。

三、评选名额

(一)“巴山名医”60名,其中市本级20名(含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县级40名。在专业类别和人员结构上,临床类医师共43名(内科6名、外科6名、妇产科5名、儿科5名、精神科2名、耳鼻喉科2名、口腔科2名、眼科2名,麻醉科2名、重症医学2名、肿瘤科2名、急诊急救2名、医学影像2名、皮肤性病科1名、老年医学1名、检验病理1名);中医类医师6名;护士5名(不分专业科室);检验技师1名;乡村医生5名。

(二)“巴中医疗名科”20名,在省、市级重点专科中择优评选。

(三)“巴中知名医院”11家,其中基层医疗机构5家,综合医院3家,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家。

四、评选步骤

(一)申报。20xx年7月-9月,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自荐或由单位向辖区卫生健康局推荐申报,各区县卫健局认真审核把关,在9月20日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初审推荐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委医政医管科推荐申报;主城区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

(二)评价。20xx年10月-12月,市卫生健康委“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卫健局的推荐申报单位、个人按照比例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并负责组织社会与同行评价。通过媒体向社会、全市医务人员公布入选名单及主要业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行业意见,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进行投票。根据网上投票结果,确定入围名单,并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现场评价。20xx年12月,由市卫生健康委综合考评,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媒体和网络公示。

(三)表彰推介。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命名授牌活动。评选结束后,通过《巴中日报》《巴中晚报》“健康巴中”公众微信号等媒体进行每期主题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市级组织的“健康巴中”医疗服务大型现场活动推介。被评定为“巴山名医”所在医疗机构可成立“名医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医、名科的传帮带和榜样带头作用,激励争创热情,形成良性竞争。

五、管理考核

(一)命名授牌。对评定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分别命名为“巴中知名医院”、“巴中医疗名科”、“巴山名医”,授予相应牌匾。对获得“巴山名医”的医生优先推荐为“最美巴山健康卫士”。

(二)动态管理。对命名的“名医、名科、名院”的单位、个人实行2年一届的动态管理,凡届期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取消命名和授牌:

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

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违法违纪案件的;

4.对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重大指令性任务没有完成的,或受到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的;

5.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重点监管对象的;

6.存在其它“一票否决”事项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荣誉保持。每届评价命名的“名医、名科、名院”届期内无取消命名授牌情形的,自动纳入下一届“名医、名科、名院”管理考核。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名医名科名院”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效实施。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釆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和积极鼓励医院、科室和个人参加评选活动,并负责初审和推荐申报。

(二)丰富内涵,务求成效。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名医名科名院”评价活动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切实在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医疗质量、优化人才队伍、创新技术水平、增强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上切实体现活动成效。

策划书评选标准 第4篇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单位(5个):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推荐1个,县直各单位中推荐1个,卫生健康系统中推荐3个,共计5个。

(二)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13名):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推荐2名,县直各单位中推荐3名,县卫生健康局推荐2名,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各推荐1名,乡镇卫生院中推荐2名,共计13名。

(三)优秀医生(40名):县人民医院推荐9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杏山、谷硐和宣威中心卫生院各推荐4名,龙山、贤昌和坝芒卫生院各推荐3名,民营医院推荐2名,共计40名。

(四)优秀护士(20名):县人民医院推荐6名,疾控中心推荐1名,妇幼保健院、杏山、谷硐和宣威中心卫生院各推荐2名,龙山、贤昌和坝芒卫生院各推荐1名,民营医院推荐2名,共计20名。

(五)优秀乡村医生(7名):杏山中心卫生院推荐2名(杏山街道和金竹街道各1名),谷硐、宣威、龙山、贤昌和坝芒卫生院各推荐1名,共计7名。

二、评选原则

坚持德能兼优、以德为先和重实绩、重口碑的原则,注重其思想品德、服务意识、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在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和日常工作中业绩突出。

三、评选条件

(一)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方针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政策,认真履行单位工作职责。

2.拥护中国_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顾全大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大力支持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实绩突出。

3.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单位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承担卫生健康急难险重任务,并能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或者能熟悉卫生健康方面工作,能具体指导好相关人员开展工作,认可度和知名度较高,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未出现过违反医疗机构“九不准”等违纪违法现象。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执业。近5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有责任的医疗纠纷。

2.服务态度好,尊重患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一切为病人着想,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

3.在临床一线岗位工作等方面事迹突出,同行认可度、知名度较高,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采取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由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麻江县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麻江县20xx年医疗卫生推荐优秀审批表》(附件2)和《麻江县20xx年医疗卫生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表彰通报。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由县卫生健康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初步拟定,并征求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在“中国医师节”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以及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组织讨论和社会公示等环节,推荐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以及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讨论、社会公示、确定推荐人选等程序认真开展评选活动。推荐对象确定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医疗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不能参加评选。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