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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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2篇
同时,开化县也是个石煤资源丰富的地区。据有关部门勘测,开化县境内石煤总储量达50亿吨,占全省总储量的47%。至2008年底,全县境内有7座石煤矿山被开采,从事该产业人员达千余人,尤其是石煤运输业,已经成为附近村落的支柱产业。
然而,由于石煤开采技术相对落后,加上矿山业主生态意识薄弱,其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和未能有效处理的大量尾矿,已严重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更令人担忧的是,石煤开采过程中渗出的一些含硫量高的污水,流进土壤后还会引起土壤板结,全县因此被毁的良田已有数百亩之多。
石煤矿开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当地百姓的强烈反响,个别乡镇甚至还出现了以毁路方式来阻止石煤运输车辆通行的事件。
这些情况,开化县人大代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9年县人代会上,徐新琴等多位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关停我县境内7家石煤矿的建议》。建议指出,石煤开采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开采后的石煤资源由于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完全不符合开化“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代表们认为,从保护生态和能源的高度出发,政府应及早采取措施,关停县内的所有石煤矿山。
人代会结束后,该建议被县_会作为当年重点建议交县政府办理,并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负责督办工作。
办理结果:政府部门多管齐下 顺利实现当年关停
代表建议交办后,开化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
如果关停所有石煤矿,从短期看,开化县会失去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但从长期来看,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开化的生态环境。在权衡其中的利弊关系后,开化县还是决定在2009年底前,无条件关停境内所有石煤矿。
不过,由于此次关停工作涉及面较广,要用一年时间关停所有石煤矿难度不小。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开化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国土、安监、环保、工商等近1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石煤矿山关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关停时间要求和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县国土局停止审批、发放开采石煤矿的相关证照,逐家走访各家石煤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县环保局加强对关闭前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做好矿山生态治理工作;县安监局抓好矿山关停之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乱开乱采、违规操作,等等。
要实现在规定时间内平稳关停,石煤矿业主的支持和配合是关键。为此,县政府通过召开业主座谈会、带领业主实地察看污染农田等方式,让广大业主充分认识石煤矿开采所带来的危害。针对部分业主由于前期投入成本较大,关停后无法收回投资的情况,有关部门积极寻找项目信息,协助业主转投新的项目。对因石煤矿关停而失业的农民工,县政府采取“企业出单、农民点单、基地接单、政府买单”的定向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实施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3篇
一、充分肯定20*年矿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20*年矿山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规范、有序、安全、科学”的要求,坚决整治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开采、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安全生产隐患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是总量控制目标基本实现。全市计划关闭矿山企业16家,实际关闭18家;计划压缩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10%,减少开采规模423万吨,实际减少开采规模432万吨;全年建筑石料矿山企业炸药供应指标为11020吨,实际使用8984吨,节余2036吨。二是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计划开工23个,完工14个,累计完工116个;去年实际开工43个,完工37个,累计完工130个。三是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在组织实施第一批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二批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已有6家矿山企业通过省市级绿色矿山验收。今年又有小羊山等13家矿山企业开展创建省市级绿色矿山试点。四是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全市发生矿山事故14起,死亡人16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和,死亡人数占全年指标的。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矿山事故。
(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为认真贯彻_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有关精神,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湖政发〔20*〕66号),明确了整合工作的主要目标、整合重点、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将省政府确定的吴兴区妙西镇龙泉坞、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和德清县洛舍镇砂村三个省级试点矿区作为重点,认真编制方案,并按方案抓好推进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矿山固废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为有效解决矿山固废乱堆滥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做好水洗泥砂的综合利用,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由市矿整办牵头成立课题组,委托市墙改办开展固废综合利用课题研究,在有关科研单位的大力协作下,课题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湖州华晖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的工业性试验获得成功,已通过专家验收。在页岩中掺入40%的建筑石料尾矿生产的烧结多孔砖,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该课题的重大突破,为有效解决矿山固废乱堆滥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奠定了基础。
(四)矿山管理得到新的加强。一是加强资源开采动态监管。在组织日常巡查的同时,各级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资质单位对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实测,基本做到重点矿山半年实测一次,其他矿山一年实测一次,为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强化民爆物品管理。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火工品供应计划实施供应,加大了对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规范火工品供应管理、实现矿山资源开采总量控制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采矿权设置管理更加规范。坚持采矿权设置联合踏勘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联合踏勘,使矿山设置更加科学,矿界划定更加合理,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奠定良好基础。
(五)矿山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矿整办和主管部门针对矿山污染反弹的问题,加大了对矿山企业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矿山废水和粉尘污染专项检查行动,组织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治理措施,较好地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现象。在督促矿山企业抓好加工环节污染治理的同时,积极投入资金做好矿区道路的硬化保洁工作,全年新增矿区硬化道路68条,硬化道路总长122公里。
(六)废弃矿山治理成效显著。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重点抓治理。把城市周边、交通干道可视范围的废弃矿山列为重点项目,排定计划,明确要求,限定时间,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二是多方筹资抓治理。采取项目自筹和财政拨款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筹措治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三是多种形式抓治理。坚持因矿制宜的原则,复绿与复垦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治理。全市全年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7家,累计完成130家,总体达到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总的来看,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上存在松劲情绪。一些分管矿山整治的领导和从事矿山整治工作的同志开始滋生自满和松劲情绪,认为矿山整治工作已经到位,缺乏进一步推进矿山整治工作的动力和决心,以致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进展不平衡。二是矿产资源整合的任务依然很重。我市矿山小、散、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由于历史原因,矿点分散,布局不合理,规模偏小,总量偏大,总量控制的压力非常大,矿产资源整合的任务繁重。三是矿区的总体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受市场行情低迷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矿山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少数矿山企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偷排生产废水。部分矿山企业粉尘治理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对照“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要求,环境治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是废弃矿山治理任务仍然很重。全市应治理的废弃矿山共有210个,按省要求到20*年完成70%计算,需完成150个;目前,已完成124个,今年需要完成26个;到2010年还需完成84个,任务十分艰巨。
二、20*年矿山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0*年矿山整治工作要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推进、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和“整合、巩固、优化、提高”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管理机制,努力达到“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规范化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主要目标是:一是优化矿山布局,抓好减点减量。以20*年考核指标为基数,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采矿许可证总规模)压缩5%,炸药使用量减少5%;关闭建筑石料矿山10%,关闭建筑石料矿山(宕面)13家以上。二是加快废矿治理,抓好生态修复。全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完成29个以上,累计完成153个。三是完善环境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矿山生产废水处理和矿石加工扬尘治理规范达标;固废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主要矿车运输道路落实硬化、保洁措施。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在抓好3个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试点的基础上,选定2至3个矿区进行市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试点,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强指导,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积累经验。六是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实施自上而下开采,有条件推行中深孔爆破的矿山企业实施率达到80%以上,矿山安全标准化贯标率100%,达标率80%以上。全市矿山死亡人数在20*年基础上实现零增长,控制在16人以内。
为完成上述目标,必须落实好以下十项措施:
(一)坚持不审批新矿。各级各部门不得受理和审批新矿,严禁以移点方式变相设置新矿。要将复垦、复绿和场平等各类治理工程纳入矿山整治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防止变相开矿。
(二)抓好矿产资源整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精神,抓好开发整合试点,重点整合15万吨以下建筑石料矿山,对零星分散不适合整合的小矿,有关证照到期后,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按照_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三)加强开采量实测工作。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量的实测,做到重点矿山企业每半年实测一次,其他矿山企业每年实测一次,严肃查处越界、超量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对超量开采收缴的矿产资源出让金,不再按比例返还乡镇政府。
(四)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要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推动矿山企业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规范运行,沿河加工机组必须达到零排放,切实抓好水洗泥砂综合利用的推广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分级治理的要求,完善粉尘治理措施,头破、二破加工机组必须实施局部封闭、布袋除尘措施;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和保洁措施,做好矿区绿化工作,解决矿区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矿区景观。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五)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要以主要交通干道和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为重点,排定计划,落实矿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实施治理,确保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因矿制宜,注重实效,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整理、村庄整治、景观建设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按治理方案实施,防止变相开矿,确保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火工品供应管理。必须坚持按批准规模定量_。根据批准的年度开采规模、区别不同石质和爆破方式,逐矿核定炸药用量,并按照按月定量分配、年度总量内适度调剂的办法供给。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火工品规范供应。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自上而下开采,积极推行分台阶中深孔爆破,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八)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督促指导第二批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方案,并严格按创建方案落实各项措施,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九)加强采矿权设置管理。坚持采矿权设置联合踏勘制度,积极探索采矿权与矿区原有不动产整体评估、一并挂牌出让的有效途径,实现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的完全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按照矿产资源种类、品质、开采运输条件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定价的价格机制。
(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完善矿山企业违法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遏制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领导,确保完成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矿山整治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市矿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是,对照党的_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对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目标,矿山整治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矿山整治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矿山整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矿山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统一思想,在深化矿山整治上统一思想,在攻坚克难上统一思想。要把矿山整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矿整办要继续履行好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联合执法的职能,确保矿山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4篇
本招标项目柯桥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提升治理计划(福全街道广佳废弃矿山)项目设计已由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5篇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全街道 地址:柯桥区福全街道伯乐大厦3楼
邮 编: 312046邮 编:312046
联 系 人: 徐沛东、周鸿斌 联 系 人:杜金兴
电 话: 电 话:/1592588886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42780079@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 编:/
联 系 人:谢宏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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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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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资环〔202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_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024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继续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7篇
1 “两退一围”成效显著
大石桥市委、市政府站到历史的高度,狠抓青山工程,举全社会之力,打好“两退一围”攻坚战。青山保护局首当其冲,在“两退一围”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仔细安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狠抓一般,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全市“小开荒”还林面积任务为万亩,实际完成15178亩,完成总任务量的101%。栽植落叶松、杨树、刺槐等万株;全市9个镇区完成超坡地还林面积3000亩;完成围栏封育里程228公里,围封面积万亩。
2 闭坑矿治理实现效益驱动
矿山生态治理工程是青山工程项目之一,闭坑矿山也是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多年的大面积开采,给矿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处处坑坑洼洼,山体满目疮痍。青山工程要求关停一批污染严重、对生态环境有严重破坏和影响的矿山,对全市小矿山实行拉网式整顿,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和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小矿山一律停止采矿生产,限期整顿和关闭。
闭坑矿山生态治理项目是省委、省政府2011年提出来的,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5~10年时间,实施蓝天、青山、绿水三大工程,实现生态辽宁。2011年省政府颁布《辽宁省青山工程实施意见》,2012年出台《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目前, 大石桥市已治理面积1193亩,已投资万元。其中,2014年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共二处,治理任务总面积491亩,实际完成治理总面积为585亩,总投资万元,超计划119%。官马山闭坑矿生态治理工程计划治理面积326亩,实际完成了401亩,完成了计划的。两处工程已通过省市验收全部竣工,其中, 官马山闭坑矿生态治理项目被评为省样板工程。2015年大石桥市闭坑矿山治理面积为608亩,省市总投资为1216万元,分6个项目区域,即蟠龙山气象塔生态治理项目、金桥管理区黄大村五棺山生态治理项目、钢都管理区和平村生态治理项目、黄土岭镇红峰村生态治理项目、峪子沟A段生态治理项目、峪子沟B段生态治理项目。整体工程为政府绩效考核项目。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8篇
区扫黑办举报电话:或110
区公管办举报电话:
2025年01月10日
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2-11 09:30
要求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5-1-17 16:00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1-21 16:00
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5-2-1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2-11 09:30
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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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9篇
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9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100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深入落实党的_精神,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三区四带”重点生态地区为核心,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重点遴选相对集中连片、修复理念先进、工作基础好、典型代表性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项目,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已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以及“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涉及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
历史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 第10篇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各省要高度重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明确工程绩效目标,合理测算项目经费,整合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质量。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布局、建设内容、技术路线、资金估算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不包含负面清单内容,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涉及有国家管控要求的事项,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协议书或当地政府承诺函等证明材料。要充分考虑财力可能,避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提高项目成熟度。各省应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做好经费预算审核、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涉及用地(林、草)、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按规定完成有关手续,确保2024年9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评审后未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项目可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以后年度可优先申报,确保预算一旦下达就能实际执行。项目成熟度将作为项目选拔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省级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项目申报、实施全过程,按职责分工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各项目单位要按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各省要切实加强项目执行,每年对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