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夏天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衡安办[2017]20号)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全市降水较多,防洪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严重危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方面:一是车江铜矿社区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铜矿尾砂坝的巡查排险,认真查实车江铜矿尾矿库的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和附近废弃矿井、老窑的积水情况,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的稳定性,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岳屏镇政府建立健全汛期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坚决制止各类小砖厂的违法生产活动。二是认真检查文昌采石场边坡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突发灾害的部位。凡有堆积物的地方,必须避开山洪方向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淤塞沟渠、河道,或形成泥石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安排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督促企业要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洪道的畅通,严防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落实专人24小时巡逻。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二是凡是易积水的生产区、库房,要构筑围堰和加高围墙。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顶漏雨的库房,确保储存安全;三是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认真做好企业职工的居住条件检查、安全撤离等工作。
道路、水上交通方面:交警部门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边坡塌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_门密切关注江河水位变化,加大汛期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冒雾航行、超封航水位航行、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住建部门加大对建设工地和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要督促施工单位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暴雨期间任何工地一律不准施工,及时妥善撤离工人到安全地带。
其他行业(领域):水利农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防大洪,抗大洪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一要建立预测预警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各单位要针对汛期期间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降雨集中区、低洼易洪易涝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更要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各单位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地质灾情和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安委办报情况。
三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汛期到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雨湖区夏天安全工作计划 第2篇
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雨季汛期防洪防汛、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批示,切实贯彻落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_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交安监〔20_〕)14号文件精神,全力防范汛期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汛预案,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务必做到责任到人、指挥到位;情况清楚、预案可行;准备充分、措施有效。
(二)落实责任,全面加强预案体系建设
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工程项目经理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全面加强预案体系建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指挥到位、预警及时、响应迅速。
(三)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培训和演练,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重点是抢险指挥、预案编制、信息宣传、物资管理等;二是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抢险队进行抢险演练。
(四)认真开展防汛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危险源识别工作,建立台帐,做到查细、查全、查实,台帐清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抓紧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确实影响防汛安全又较难解决的隐患问题,要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并落实安全应急度汛措施。
二、 具体措施
1、汛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生产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负责防汛工作的领导不得随意脱岗。
2、汛期多雨潮湿,是触电事故的高发期。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机具、设备的防雨水工作,特别要认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相关电器线路和防护接地措施,防止短路、电击、雷击事故发生。
3、各单位要制定大风雷雨天气对高大脚手架、高大型机械设备的防汛、防雷措施,并要加强在雨后对上述设备基础的检查,确保雨季施工安全。
4、各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汛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作业人员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5、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防汛工作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工地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
三、防汛工作的重点
所有基础施工、沟槽施工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为防汛重点,要加强对项目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并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汛的物资准备,如:水泵、沙袋(砂石料)、注浆设备、临时照明器材等。如果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遭到暴雨冲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雨湖区夏天安全工作计划 第3篇
为切实做好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片区、各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督促、调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有方、准备充分、工作得力、预防有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传递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好各项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镇安监站要严格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检查
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村寨、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全面、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好应对防范措施,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要加强监管检查,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煤矿透水事故。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防汛机构和值班巡逻制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和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要切实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工作,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垮坝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检查。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并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落实预警措施。国土、交警四中队等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路面监管检查,制定相应的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必须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汛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等措施。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六)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控。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的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水利安全监管检查。要对病险水库、水利设施、山塘水库、河堤河坝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防止因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
学校、民爆物品、城镇燃气、冶金、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厉责任倒查
镇成立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各片区、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督促整改,予以纠正。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人员、设备等不到位且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关负责人,要严格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工作
各片区、各村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汛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队伍、装备、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建立科学、完备、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可控、可防。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此件发至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作业场所,认真督促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