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汇总8篇)

时间:2025-05-26 06:42:19 作者:admin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1篇

1.争项争资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我单位把争项争资工作当作水保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今年争取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资金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60万元。

2.治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2023年下庄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完成审计;二是2024年官溪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即将竣工验收;三是2024年共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面积km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km2任务要求。

3.抓好项目储备,争取资金支持。一是完成2025年河西、阳佳、永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送及评审答辩;二是开展“十五五”时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谋划工作,进行项目选址、论证及现场踏勘调查,基础资料收集等。

二、特色亮点及做法

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样板。持续巩固三百山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官溪林果业、旅游业、农业等产业发展情况,根据项目地群众诉求因地制宜谋划布局水保设施,高质量实施2024年官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着力打造我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样板,稳步推进全县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安远县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已对现有安远县版石和产城新区两处工业园实施制定了区域评估方案,并制定实施了《安远县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且进行了应用,方便了企业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全面落实山地林果茶开发项目50亩以上的水土保持“联审联验+承诺”监管,提升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效果。2024年我中心与县果业发展中心、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山地林果开发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果农生态建园,减轻因农林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

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管机制,执法力量下到基层。贯彻落实了《安远县构建水土保持“三横一纵”监管网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条块“双重”管理原则建立水土保持“三横一纵”监管网络体系。以为县、乡(镇)、村、三级为横向监管网络,每一级需要明确一名水土保持网络监督管理员。每个村配备一名村级监管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定期巡查,每半个月对各自区域、领域开展一次以上对矿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林果茶开发等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巡查工作,对于新增生产建设项目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做到有效管控。

三、存在困难

1.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度大。执法人员、经费、装备不足,生产建设项目尤其是山地林果开发点多面广,部分建设单位生态保护意识薄弱,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多部门时协调难度较大。

2.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缺口大。目前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水利水保主管部门,民间资本参与度不高,资金缺口较大,除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上级有专门安排资金进行建设外,其它面上治理工程特别是崩岗治理任务往往受限于资金压力难以开展。

四、2025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1.严格执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抓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好山地林果开发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遥感监管下发图斑的现场复核工作,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等方面投入。

2.对标对表,高质量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对照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工程建设的要求,做好25年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沟通相关部门,了解项目地群众诉求;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积极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编报。

3.积极探索,打造水土保持安远样板。在总结我县水保工作先进经验做法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碳汇交易、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等水土保持工作新举措、新方法,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水土保持安远样板。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2篇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防止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当前,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和自然环境的不断变化,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已经成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和有效管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能力,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功能。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

2.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布局水土保持项目。

3.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同时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四、实施内容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2. 开展水土保持规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水土保持项目,包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耕作等。

4.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立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定期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5. 推广水土保持技术:积极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的保障。

3.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本实施方案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和有效管理,我们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能力,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功能。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3篇

为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2. 保护和恢复土地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3. 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农业、林业、牧业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1.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区域和目标任务。

2.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

3. 推广水土保持技术,引进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方法,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4. 加大水土保持投入,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支持,增加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2.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被恢复、坡面治理、沟道治理等,减少水土流失。

3. 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方法,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4.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序进行。

四、责任分工

1. 政府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开展。

2. 企事业单位要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3. 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支持,增加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考核机制,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实效。

六、附则

1.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调整之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通过上述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执行,我们期望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4篇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 确立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在一定时期内,实现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控制,促进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 设定具体的水土保持工作指标,包括水土保持治理面积、植被覆盖率、土壤侵蚀量等,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考核。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规划。

2. 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3. 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4. 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包括梯田、淤地坝、护坡等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 推广水土保持技术,如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耕作等,提高土壤抗蚀能力和植被覆盖率。

3.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水土流失状况。

4. 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加强水土保持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3.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五、评估与监督

1. 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 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本实施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实施和取得实效。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5篇

1、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度大。执法人员、经费、装备不足,生产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类型多样,部分建设单位生态保护意识薄弱,水土保持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目前投资标准约40万/平方公里,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每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需要70-100万元的要求

3、崩岗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6篇

1、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继续抓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及时销号。继续做好山地林果开发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林果开发项目进行集中整治、联合审批;继续抓好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做好水利部、省水利厅、赣州市卫星遥感监管下发图斑的现场复核,严格执行违法违规项目“查、认、改、罚”程序;继续推进建立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加强全县2016-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监理、监测的监管催报工作。切实加强河长制管理工作,水土保持巡查常态化,严禁县城周边、河道两边,水土流失易发区乱挖采乱倒废弃废渣,对于涉河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管控,以推进本县河流生态建设保护。

2、完善水土保持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要贯彻落实好本县水土保持“三横一纵”监管网络机制,努力探索发挥好乡镇基层水保力量,摸排巡查全县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公路建设、工业园开发、水利工程建设、城镇基础开发、山地林果开发、土地开发等项目和弃土弃渣点水土流失情况,依法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查处、下发整改通知,对拒不履行整改通知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要尝试建立生产建设项目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壁垒,进一步完善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

3、做好2022-2023年水保项目收尾工作,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

4、组织实施好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谋划好2025年项目,完成2025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编制谋划储备一批可申报国债的水保项目。

5、进一步推进东江源头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论坛建设,通过这一平台有效融入大湾区发展,加强交流合作,为安远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创新局面。

安远县水土保持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7篇

为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工作,建设“绿美云南”,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问题导向、保障民生,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二、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三)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

1.科学划定重点防治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国土调查成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范围。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2.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提出差别化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对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

3.强化水土保持对策和措施。有关规划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城乡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和土地整治等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在规划中设置水土保持篇章,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未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或者提出的对策和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规划审批部门应当要求其补充或者修改。

(四)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

4.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5.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落实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围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要江河源头区、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促进生态自我修复。

6.加大封育保护力度。对暂不具备水土流失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不宜开发利用的`区域,加强封育保护。

(五)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

7.发挥林草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水土流失监测评估和预防保护。严禁违法违规开垦,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草原植被水土保持功能。

8.增强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在金沙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国家(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增强河湖水系连通,提升湿地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

9.提升农田土壤保持能力。以保护农田生态系统为重点,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土壤保持能力。

10.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功能。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海绵城市及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强化增绿提质、固坡、雨水蓄渗等生态和工程措施,防止河道淤积,强化城市周边弃土(石、渣)场、消纳场管理,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11.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绿美云南”,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持续提高绿地覆盖率、森林覆盖率。

三、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六)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

12.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分类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技术要点,发挥水土保持方案源头把关作用。依法依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设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3.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全省统一的监管规则和工作标准。加强生产类项目生产期水土保持监管。

14.推进水土保持分类精准监管。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明确水利、公路、铁路、机场、露天矿山、能源等行业水土保持监管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分类监督、精准监管。

15.健全水土保持标准体系。加强水土保持地方标准建设,探索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等技术标准和规程。完善农林开发等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

16.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区域评估等便企措施,持续提升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项目水土保持审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七)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17.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推进部门间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影像、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开展覆盖全省范围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推动全省各地区开展重点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提升遥感解译判别水平,全面监控、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情况。

18.深入开展水土保持重点监管。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和公路、铁路、露天矿山等重点行业,以及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等重点对象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控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人为水土流失。

19.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加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力度,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为重点,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认定工作,强化“两单”应用。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探索对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水土保持信用等级评价。

20.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方式,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水土流失监控视频体系。

21.推动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强化人为水土流失风险识别评估技术运用,推进水土流失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2.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诉讼中的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提升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和鉴定评估能力,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造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八)加强协同监管

23.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执法体系,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衔接、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

24.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水土保持监测数据与行政执法及检察监督信息共享,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森林警长”制,深入重点区域,全面排查人为水土流失犯罪线索,提升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效能。

25.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重要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压实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水土保持问题线索移交责任,及时将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6.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运用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规范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7.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适时开展《_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人大执法检查。强化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

(九)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28.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设置水土保持篇章,施工图设计应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将水土保持投资列入工程概算一并审查审批。

29.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应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加大组织管理监督力度,压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责任,严格控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规范设施竣工验收及报备。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加强行业指导。

30.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化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土石方综合利用、绿化美化等论证设计,加强高速公路、铁路边坡生态防护、高效水土保持植物选育与种植配置等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试点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工程评价。

31.严格控制施工地表扰动。大力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扰动,严禁滥采乱挖、乱堆乱弃,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2.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的生态保护修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四、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十)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33.统筹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全省小流域划分,以流域水系为单元,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试点,打造一批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治理样板。

34.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加强金沙江干热河谷、滇东南喀斯特地区、石漠化严重区域、重要江河源头及分水岭地带、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及沿边生态廊道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

35.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对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村庄和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纳入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36.打造高原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推广经济高效型水土保持植物,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乡村产业有机结合,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规模化水土保持经济植物种植与加工,提供更多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

(十一)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37.高标准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金沙江流域为重点,统筹多部门力量,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大力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38.因地制宜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干热河谷地区科学合理布设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增加抗旱补灌水源,加强保土耕作,发展高效旱作农业。雨水充沛地区实施坡改梯工程,配套溉排设施,种植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39.大力建设高原山区现代化立体水网。充分吸收世界遗产元阳梯田智慧,建设“江河—水库—灌区”一体化的高原山区现代化立体水网,构建“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水循环系统,积极应用人工增雨作业、光伏泵站提水和推广杂交水稻旱作示范等措施,大力推广“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车能运”的“新时代元阳梯田”模式,提高土壤保水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十二)减少入河入湖入库泥沙水土流失治理

40.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在河流(湖泊)沿岸、水库(坝塘)周边等适宜区域,科学开展植树造林及区域生态修复,建设植物缓冲带,构建河(湖)滨湿地生态景观,拦泥阻沙,净化水质。落实建设用地需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按政策落实财政奖补,加快实施绿美河流、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四大工程”,打造一批典型,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五、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三)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

41.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制定或修订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各地区结合实际适时编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专项规划或方案。

42.强化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每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各级各部门有关情况后,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年度实施情况。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十四)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

43.创新重点工程建管模式。创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组织实施方式,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全过程管理。积极推行以奖代补、村民自建、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发挥好村级组织、土地使用者、承包经营者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及治理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44.完善治理成果管护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明确水土保持工程建后管护主体,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引入社会资本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主体责任,鼓励治理区群众参与管护。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工程运行维护费用政府和受益主体分摊机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更多治理区群众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十五)加强水土保持考核

45.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和结果运用。完善省级对州(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开展对州(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参考。

46.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对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州(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水土保持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第8篇

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实现“两个确保”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二、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一)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推进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化,纳入国土空间管控治理范围。科学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的范围,将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有关规划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二)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深入实施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黄河流域中游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和强制性约束条件,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严防水土流失。对需要落实封育保护的区域开展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价,加强封山育林育草,合理安排年度造林任务。落实河南省水土保持规划,以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推进重点省辖市和重点区域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加强生态气象监测,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健全耕地轮作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加强林草资源管护,落实天然商品林、天然林保护区国有林和地方公益林管护责任。在黄河流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域,科学选择树种和草种,重点实施林草模式水土流失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强化山体、山林、水体、湿地保护,保持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四)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能源、地方铁路、矿产资源、房地产、交通、水利等生产建设单位要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科学合理开展造林整地,坚决禁止全垦整地、毁坏表土、炼山等行为,防范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制。

(五)创新监管方式。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度。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自主监控,指导生产建设单位采取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强对3级以上弃渣场等水土流失风险部位监管。

(六)加强协同监管。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机制,及时将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

(七)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扰动,严禁滥采乱挖、乱堆乱弃,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生产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八)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在黄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区域,积极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项目,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编制河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开展退化林修复,提高林分质量,加强林下水土流失防治。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埂植物带、农田防护林建设等配套措施,推广测土配方配肥等科学施肥技术,依法淘汰高毒农药,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九)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组织开展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状况调查,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分布情况统计。以改造缓坡耕地为重点,大力建设宽幅梯田。重点推进黄河流域旱作梯田建设,因地制宜完善蓄排引灌、田间道路、地埂利用等配套措施。支持西部丘陵山区将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十)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以减少入河入库泥沙为重点,开展黄土高原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强化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开展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落实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提高淤地坝信息化管理水平,配置必要的.视频监控和安全预警设备。

五、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一)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编制修订全省水土保持相关规划,市县两级政府要及时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细化水土流失防治举措。强化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水土保持规划年度实施情况。

(十二)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大力推广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支持各地谋划实施水土保持相关重点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和治理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加强治理成果管护,研究建立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维护费用政府和受益主体分摊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

(十三)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四)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优化布局和升级改造,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情况,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健全运行机制,提高监测站点规范化管理水平。按年度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成果应用共享。落实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制度,开展设备检定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公正。

(十五)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推进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间互联互通,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水土保持领域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省水土保持领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加快推进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试验场建设。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水土保持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_、_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抓好督促落实。水利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十七)加强投入保障。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土保持投入。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对集中连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达到一定规模和生态修复预期目标的相关实施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相关产业开发。对淤地坝淤积形成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按程序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十八)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水土保持学科建设。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