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滨湖街道工作计划表 第1篇
1. 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和巩固党对城市及农村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2. 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村等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拟订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有关建设等规划,组织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配合度假区管委会做好滨湖区块和长东区块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管理和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财务、平衡收支预算,指导、监督、协调社区、村的经济工作。
5. 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劳动保障、人民武装、社区建设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 配合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村镇规划与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7.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8.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州滨湖街道工作计划表 第2篇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的40%。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环保检查接待。接待52人次,2批次。
湖州滨湖街道工作计划表 第3篇
1.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平安细胞创建行动,深入小区、校园、企业等平安细胞单元创建,实现平安建设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政法铁军锻造行动,整合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禁毒、网格员、志愿者等非常“6+1”队伍,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政法铁军。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群体,严格执行“一人一册一组”维稳工作机制,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力争信访积案销户清零。
2.加强特色典型培育。高标准完成街道“三源联治”工作站、市二级禁毒办建设和都市家园国家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快“小西街·普法夜市”“红丰·反诈绿色菜场”“朝阳·小区议事厅”等扩面升级。全面组建矛调专家团队,从退休党员、公益团体、联社干部等群体中,精选组建朝阳街道“矛调专家团”处理辖区“老大难”矛盾纠纷。高标准落实五星级食安办建设标准,强化网格督导和专业执法工作合力。
3.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边到底,工作落实到位到点。进一步完善机构网络,全科网格员到岗到位,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日日有排查、月月有监管、每季有专项,实现辖区“地毯式、一张网、全覆盖”的安全大环境。
湖州滨湖街道工作计划表 第4篇
滨湖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三改一拆”及河道长效保洁等“五水共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改一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2019年支出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三改一拆”检查组发现的点位整改到位,拆除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二是对国土卫片图斑点位进行整改,整改总面积约亩;三是对国土违法案例点位进行整改,完成46个点位拆除。
河道长效保洁等“五水共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0万元,2019年支出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辖区内三条国控断面考核平均达到Ⅲ类水;二是完成莫家田河美丽河道的创建;三是通过黑臭河水水体治理检查验收;四是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改善提升河道环境面貌。
湖州滨湖街道工作计划表 第5篇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用于协税护税等方面的支出。
20.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反映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2773693-54206-534-财政决算